摘要:面對因抓賊致賊死亡被指過失殺人一事,陳宇告訴北青報記者,一直以來,他的心態都很平靜,雖然剛開始有過後悔,但後來再回想,如果再次發生這樣的事,他仍然不會放賊走,還會自己親手抓賊。但後來,陳宇說他想了很多,“現在我一點不後悔,如果還再次遇到這種事,我仍然不會放賊走,還會自己親手抓賊。

(原標題:男子家中抓賊致賊死亡被指過失殺人續:已被取保候審 不後悔抓賊)

近日,56歲的陳宇(化名)因2018年7月在自家倉庫抓闖入的陌生人黃蘭(化名)時,致黃蘭死亡,後被廣西省桂林市象山區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一事引起了諸多網友的關注。

事發當天黃蘭就躲在陳宇家倉庫內的廁所中

25日晚,北青報記者從陳宇的妻子李玉(化名)處得知,陳宇已於25日下午被取保候審,現在已經回到了自己的家中。面對因抓賊致賊死亡被指過失殺人一事,陳宇告訴北青報記者,一直以來,他的心態都很平靜,雖然剛開始有過後悔,但後來再回想,如果再次發生這樣的事,他仍然不會放賊走,還會自己親手抓賊。

羈押42天后被取保候審 稱對方始終未提有病

25日,在被羈押了42天后,陳宇終於回了家。陳宇告訴北青報記者,這42天裏,只有在今天取保候審前,檢方見了他,並問了他兩個問題,“他們問我當時錢放在了哪,還問了我是否覺得自己在抓小偷的時候有過錯。”前一個問題,陳宇回答的和口供中一樣,而後一個問題,陳宇說他是這樣回答的,“我說可能是自己壓對方壓的太久了,再一個就是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會引起死亡。”

陳宇告訴北青報記者,其實過了這麼久,他都想不明白,黃蘭怎麼就死了,“我當時並沒有將整個身體都壓在他的身上,腿是跪在地上的,只是胸疊在一起,控制不讓他起來。這個動作如果對正常人來說,根本就沒事,但誰知道他心臟有問題。在我控制他不讓他起來的過程中,他始終未提到他有病,所以我根本不知道。”

不後悔出手擒賊 再次遇到仍然不會放賊走

在陳宇被羈押期間,不少獄友在知道陳宇的事後都在爲他鳴不平,“他們說我傻,爲啥當時不放黃蘭走,如果讓他走了,最多就是丟了部手機,也不至於像現在這樣買賣做不成,還鬧出了人命官司。”但陳宇卻說,當時出手擒黃蘭的時候他也很緊張,很害怕,但是還是出手了,“他摔倒後我按住他,一是怕他身上有兇器,不按着再掏出兇器來,二是因爲我孩子就在門口站着,萬一他要拿孩子威脅我怎麼辦?”

陳宇告訴北青報記者,其實在事發後,他也有過後悔,“剛出事的時候,因爲要被拘留,手機什麼的都被收走關了機,很多客戶都找不到我,覺得我是捐款跑了。還有一些客戶,在聽說我出事後,直接不給貨款了,我因爲取保候審,不能出桂林市,帳也沒法討。那個時候是很後悔的,畢竟一部手機纔多少錢,生意的損失可能要至少3年才能彌補。”

但後來,陳宇說他想了很多,“現在我一點不後悔,如果還再次遇到這種事,我仍然不會放賊走,還會自己親手抓賊。”

心態平靜 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審判

自2018年7月10日事發至今,雖然經歷了“三進三出”但陳宇說,他的心態一直都很平靜,也很理智。因爲身陷漩渦,陳宇開始研究上了法律,“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我就研究什麼是‘過失致人死亡’,依我看,我這並不符合‘過失致人死亡’,更像是‘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當然,這只是我的認爲,最終還要看法院怎麼判。”陳宇說,他始終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判斷。

目前,陳宇和家人都盼望着開庭,“案子結束後,我才能繼續做生意。雖然失去的客戶很難回來,但是也要比現在完全沒有收入強。”陳宇說。



吉國傑 本文來源:北京頭條 責任編輯:吉國傑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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