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協警遭無號牌三輪車司機咬掉小指指尖,司機被立案處理

12月10日,鄭州市交警四大隊協警李彬配合民警執法時,被無號牌三輪車司機咬掉左手小指指尖。當天下午,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鄭州市交警四大隊獲悉,案件已移交鄭州市公安局未來路派出所,涉事三輪車司機邢某因妨害公務被立案處理。

鄭州一協警遭無號牌三輪車司機咬掉小指指尖,司機被立案處理

事發地點在鄭州市建業路與隴海路交叉口。在網友拍攝現場視頻中,鄭州市交警四大隊工作人員介紹,四大隊民警和協警李彬等人在路口執行文明檢查,對一臺三輪車查扣時,三輪車司機與協警咬掉李彬的右手小指指尖。

根據網友拍攝的現場視頻,三輪車司機說:“他捂我嘴,不讓我出氣,我不咬他?”現場有人問:“你也不能咬人啊。”但該司機一直重複,“他捂我嘴,不讓我出氣。”

公開報道顯示,7月11日,鄭州市多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機(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屬於機動車。今後在鄭州,這些車輛無論是無證上路還是無牌上路,都將按照機動車標準執行處罰。

鄭州市交警四大隊四中隊中隊長劉志峯告訴澎湃新聞,事發上午八點多,他們在路口執勤,碰到涉事無號牌三輪車,司機也無法提供駕駛證。最開始處理時,司機還算配合,當得知要扣留其三輪車時,對方拒不配合,勸說無效。眼看司機緊緊拽着車把,他便和協警李彬從兩邊駕着司機胳膊,想將其拉開,另一名協警則將三輪車帶離。在此過程中,可能李彬的手離司機的嘴有些近,結果就被咬了。

劉志峯介紹,李彬被咬掉的是右手小指指尖,約一公分長,後被送醫治療。

澎湃新聞獲悉,案件已移交當地警方,涉事司機已被控制,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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