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嚴厲打擊違規交易野生動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的違法行爲。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第十四批 " 聯合雙打行動 " 典型案例。

1. 福建省南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張某某無照經營和銷售 " 三無 " 口罩案

2020 年 2 月 6 日,福建省南安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依法對張某某經營的店鋪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未辦理營業執照通過微信違法銷售無中文標識,無相關產品批號、名稱、廠名、廠址,未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 " 三無 " 一次性口罩 10000 個,涉案金額 20000 元。南安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 " 三無 " 口罩行爲,並作出對當事人罰款 7000 元的行政處罰。

2.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北京華神堂醫藥有限公司朝陽第八分店銷售假冒 "3M" 品牌口罩案

2020 年 2 月 5 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 12315 舉報,依法對北京華神堂醫藥有限公司朝陽第八分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從路邊遊商採購並銷售假冒 "3M-N90" 型口罩,不能提供銷售票據,且不能提供合格證明、同批次檢驗報告及複印件。2 月 18 日,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

3. 湖北省鍾祥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鍾祥市吉瑞國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銷售假冒 " 飄安 " 牌口罩案

2020 年 1 月 31 日,湖北省鍾祥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羣衆舉報,依法對鍾祥市吉瑞國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標稱 " 飄安 " 一次性使用口罩爲冒用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廠名、廠址和認證標誌產品。鍾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爲,並作出沒收尚未銷售的口罩 100 包,沒收違法所得 5200 元,罰款 25 萬元,罰沒款合計 25.52 萬元的行政處罰。

瀟湘晨報記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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