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检察院干警的那种执法态度和敬业精神实在没得说,为了我们之间的事儿,赵丽霞、李学峰两位检察官都是多次找我们,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做我们思想工作,终于调解了我们的矛盾,这种精神难能可贵啊。我们为红旗区检察院一心为民的干警点赞。”

近日,红旗区人民检察院与检察改革相结合、与规范司法行为相结合,与“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相结合,全心全意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围绕化解社会矛盾,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实效,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政策,侧重于爱民为民,侧重于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提升司法为民的水平,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

2018年06月09日,在新乡市红旗区某小区广场,犯罪嫌疑人张某与李某和赵某因为琐事发生纠纷,后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某、李某多次用手中的水杯击打对方,各有受伤,后被众人拉开。后经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李某构成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张某构成轻微伤。

在执法办案中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始终是红旗检察干警的办案理念。该案系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刑事和解,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若当事人不能解开心结,相互谅解,还可能会引发更为激烈的社会矛盾。为此,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后,承办人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矛盾,但因审查逮捕期限短暂,暂时未达成和解协议,在征求被害人意见后,适用轻刑案件保证金制度,对嫌疑人做出不批捕决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人多次跟双方当事人见面,听取了他们的意见,细致了解,耐心倾听,组织座谈。综合全案证据,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特点,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终于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双方均对对方予以谅解,红旗区检察院也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张某的决定。

双方在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和解协议书》,并现场兑付赔偿金、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化解了社会矛盾。事后,双方当事人对红旗区检察院干警执法为民的情怀和优良作风给予了高度认可,并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