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凡成功阻止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生,防止羣衆遭受損失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的,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按單個案件15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四)凡成功阻止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生,防止羣衆遭受損失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元),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按單個案件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爲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有效遏制此類違法犯罪活動的發展蔓延勢頭,建立健全正面激勵獎勵機制,決定對打擊整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騙反騙成功的金融部門工作人員進行獎勵,現結合實際,制定《武平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騙反騙獎勵辦法(試行)》。本辦法自2019年5月1日起試行,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一、獎勵對象

本辦法規定的獎勵對象爲成功阻止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生,有效防止羣衆遭受損失的金融部門有功人員(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二、獎勵標準

按照下列標準對防騙反騙有功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

(一)凡成功阻止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生,防止羣衆遭受損失3萬元以內的,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按單個案件5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二)凡成功阻止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生,防止羣衆遭受損失3萬元以上(含3萬元),5萬元以下的,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按單個案件1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三)凡成功阻止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生,防止羣衆遭受損失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的,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按單個案件15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四)凡成功阻止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生,防止羣衆遭受損失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元),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按單個案件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五)凡成功阻止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生,防止羣衆遭受損失,但損失金額無法明確的,按單個案件5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來源:武平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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