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 吳濤)一年一度的雙十一又要來了,今年可謂是迎來最嚴監管,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多次發文規範市場,多部門都指導電商平臺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重點整治“二選一”問題,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能拿到實惠嗎。“因爲不同電商平臺對商家返點不一樣,造成商家商品在不同的平臺售價不同,現在消費者購物習慣貨比三家,強迫商家二選一的目的就是形成優質資源獨享,沒有價格對比就沒有傷害。

原標題:“雙11”迎最嚴監管:整治二選一,消費者能拿到實惠嗎?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 吳濤)一年一度的雙十一又要來了,今年可謂是迎來最嚴監管,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多次發文規範市場,多部門都指導電商平臺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重點整治“二選一”問題,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能拿到實惠嗎?

多部門“亮劍”雙十一

11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召開“規範網絡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召集京東、阿里巴巴、拼多多等20多家企業參會,規範雙十一網絡經營活動,點名“二選一”違法。

同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委託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開發建設的“全國網絡交易監測平臺”在杭州上線,將對網絡交易實現大數據、人工智能監管,甚至可實現檢測電商平臺是否在賣假貨。

爲迎接雙十一,各地市場監管局也召集電商企業,指導規範雙十一營銷。例如,11月1日,北京市場監管局等五部門對京東、天貓、美團等10家企業提出指導意見,要求企業從廣告宣傳、消保維權、價格管理等7個方面規範。

同日,上海市場監管局牽頭召集拼多多、美團點評、國美在線、小紅書、餓了麼、洋碼頭等22家電商企業召開行政約談會,督促電商企業規範促銷行爲。

11月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再發文稱,切實加強雙十一活動期間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僞劣商品、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爲,對違法經營者形成強大威懾,建立起違法必究的穩定預期。

重點整治“二選一”

記者注意到,今年雙十一的監管非常重視電商平臺強迫商家“二選一”問題,原因主要是“二選一”問題今年凸顯。

近日,格蘭仕對外發布情況通報稱,於2019年10月28日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就天貓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相關事宜提起訴訟,並於11月4日得到受理。

實際上,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商務法》就對電商“二選一”做了規範。2019年“618”前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曾召開座談會,要求電商平臺禁止通過協議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

2019年6月至11月開展的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也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爲,依法查處電商平臺強迫商家“二選一”行爲。

套路仍存:商品價格忽高忽低

之所以嚴監管和雙十一的營銷“套路”脫不了干係。記者觀察,原來存在的營銷套路,今年雙十一仍然存在,例如先漲價後打折;定金和訂金不分,都不退等現象。

在某電商平臺,某款拉桿箱平時買500元左右,現在是售價609元,但可使用優惠券再加打折,最後到手價約419元。“雖然比平時便宜了,但感覺不舒服,明顯是先漲價再打折了。”有消費者對此表示。

另外,雙十一商品價格波動較大,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通過購物車的方式觀察商品價格變化,即便進入雙十一預售期,價格也是一天一變,忽高忽低。以某耐克鞋爲例,最高價和最低價時相差100多元。

記者注意到,今年還有了“新套路”,原來是先漲價後打折,現在部分商品是先漲價不打折,在某電商平臺上,原來售價378元的瀘州老窖,同樣型號現在499元;在另一家電商平臺上,原來賣13.8元的童子雞,現在29元。

消費者能拿到實惠嗎?

這麼多套路下,雙十一消費者到底能不能拿到實惠?有業內人士向中新網記者透露,首先說二選一,“商家要麼接受二選一,要麼將各個平臺商品統一抬高至最高價。而無論怎麼選擇,喫虧的都是消費者。”

“因爲不同電商平臺對商家返點不一樣,造成商家商品在不同的平臺售價不同,現在消費者購物習慣貨比三家,強迫商家二選一的目的就是形成優質資源獨享,沒有價格對比就沒有傷害。”上述業內人士進一步解釋。

此外,“一看玩法猛於虎,一看優惠兩塊五”,是雙十一的真實寫照。有消費者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稱,“在某平臺玩了5天蓋樓,蓋了50級,拿了四塊多。”另外一個玩家表示,“隊伍的樓蓋到1357級,分到18塊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拼多多沒有太多玩法,採用直接補貼的方式。國金證券的研報稱,拼多多簡潔明快的營銷手段和直接的讓利措施在本屆雙十一俘獲衆多粉絲,與阿里和京東形成對比。

國金證券研報還指出,今年雙十一各大平臺預熱期顯著提前,競爭進一步加劇,從天貓預售數據看,大牌+低價商品仍然是促進用戶加入購物車+下單支付的最核心驅動因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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