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产品唯蜜瘦火遍朋友圈,你可知道,很多网购平台销售的唯蜜瘦都是假的。昨天(6日),首起唯蜜瘦外观设计专利权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唯蜜瘦生产商将湖南20多家网商起诉至法院。

网商被索赔8万元

    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唯蜜瘦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占许可人。其代理律师称,被告宋先生在淘宝店销售假唯蜜瘦。他们曾发去律师函,宋先生没当回事,继续销售,这是一种恶意销售行为。

该代理律师当庭对公证产品进行比对,指出被诉侵权包装与涉案专利的主图、中空设计、大豆图案等高度雷同。涉案产品直接用于身体,宋先生低价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不仅会损害该品牌声誉,也将使大量消费者的身体受损。为此,原告诉请法院判令宋先生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8万元。

“我们的产品销售多采用微商模式,不能在淘宝等网购平台销售。”原告代理律师表示。

20多家网商被起诉

    遭遇起诉,家住冷水江市的宋先生感觉很意外。宋先生和妻子都是下岗职工,他们见减肥产品唯蜜瘦很火,便开起了网店。“我卖的就是你们公司的产品,怎么会是假货?”他委屈地说,他花了10万元从代理商手中拿货,手机上还保留了相关凭证。

原告方律师则称,宋先生并没有跟原告签订任何授权代理文件,其所指的代理商,曾因乱定价、私自造假等被公安机关查处过,而被告销售的唯蜜瘦多为从该代理商手中拿的假货,“经过公证,其销售的唯蜜瘦确为假货。”

“很多假货都是撕码销售的,售假的人也很多,据我们了解,主要集中在冷水江、新化、义乌、金华等地。”原告方律师说,想抓到生产商比较困难,为了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只能起诉销售商,目前已经提起了20多起相关诉讼。

双方和解,赔偿3万元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力夫释明,原告、被告对涉案产品是否为正品和仿品,各执一词。原告在庭审中,提交了初步证据,证明涉案产品是假冒的仿品。那么,被告若想免除赔偿责任,就必须证明自己对产品侵权不知情,是善意,并且提供进货渠道,证明了解过供货商的经营资质。

若原告证明,在已经给被告发过律师函,函告对方销售的侵权产品是假冒产品的情况下,被告仍然继续销售侵权产品,则证明被告侵权的过错和恶意较为明显。这种恶意侵权是法院确定法定赔偿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愿意调解。根据调解方案,宋先生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3日内支付给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万元。最终,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宋先生向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付了3万元赔款。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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