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伊春市人民檢察院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專題研究部署了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刑事訴訟法》學習工作,會議由黨組書記、檢察長徐恆才主持。會上,黨組成員帶領部門負責人針對兩法的修改背景和意義進行了深入學習,並對如何在兩級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學習兩法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徐恆才檢察長指出,全市檢察機關應當充分認識修改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刑事訴訟法》對推動檢察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深入學習貫徹修改後的兩法當做目前的重要工作,要行動迅速、落實有力,把省院高繼明檢察長就貫徹落實最高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做出的重要部署,貫穿於推進全市檢察工作的全過程和各環節,融匯到全市兩級院幹警的思想和行動上,用新作爲取得新實效。

徐恆才檢察長要求

一是抓緊落實兩法已經明確的法律規定,特別是人民檢察院偵查職權、與監察制度銜接機制、刑事缺席審判制度、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與檢察機關密切相關的主要內容,要在深刻體會修改背景和原意的基礎上進行使用,達到學以致用的學習效果。

二是貫徹全員培訓和院領導、檢委會委員要帶頭開展學習活動的學習要求,採取領導幹部上講臺等有效措施,組織全體檢察人員原原本本地學習研讀修改後的兩法,全面領會修改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真正做到融會貫通、熟練運用。

三是全院各部門要緊密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積極提出學習計劃,體現各部門的學習特色,在更新執法理唸的同時,達到增強業務能力素質的學習目的。

四是增強培訓工作的統籌性、有序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制定科學的培訓方案,活化培訓的方式方法,在全面紮實開展全員培訓的基礎上,真正把學習過程變成統一思想認識、正確履行職責的過程,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修改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刑事訴訟法》的學習培訓工作,大力提升法律監督能力,推動檢察工作取得新的全面發展。

編輯:肖楠 溫春雨 劉程程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