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了錯,父母都知道,要適當地批評懲罰。但近日,湖北省政府金融辦(上市辦)發佈對上市後備"金種子"企業支持措施,提出"對須進行行政處罰的事項,依法依規從輕或減輕處理"。

8月9日,《長江日報》融媒體報道了湖北省政府金融辦(上市辦)對上市後備"金種子"企業"上市服務最強版"支持措施。

這個措施強到了什麼程度?強到了"對須進行行政處罰的事項,依法依規從輕或減輕處理"的程度。

長江日報融媒體關於湖北省金融辦"打造上市服務最強版"的報道來源:長江日報官網截圖

曾提"上市公司倍增計劃"

湖北省的2017年GDP增速繼續在中部居於前列。在2018年初的湖北省兩會上,湖北省提出了系列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目標及舉措,其中較爲引人注目就包括上市公司倍增計劃。按照官方口徑,在湖北省2018年兩會召開之時,湖北有97家上市公司,而五年上市企業翻一倍,意味着到2022年底,湖北地區上市公司數量將接近200家。

數據顯示,2018年開年以來,湖北IPO過會企業數量有回暖跡象,先後有武漢銳科光纖激光股份公司、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漢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漢貝斯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過會。

記者注意到,爲鼓勵企業積極上市,湖北省還加大了對上市企業的直接獎勵力度:

對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省政府獎勵400萬元;

對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對湖北省企業按規定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後,將註冊地遷回湖北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此外,在政府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加大項目用地支持力度方面,也對上市企業給予支持。

據當地媒體《楚天都市報》報道,從2018年起,湖北省政府還將推進把企業上市工作納入市、州、縣政府和省直部門的年度目標責任考覈中。

支持上市後備"金種子"企業政策引熱議

此次,湖北省金融辦(上市辦)發佈的針對上市後備"金種子"企業的支持政策裏,除資金、土地等方面的激勵要素外,還包括相關企業享受"一事一議""一企一策"、對須進行行政處罰的事項依法依規從輕或減輕處理、各級部門行政處罰決定要事先通報省上市辦等要求。

湖北省金融辦對上市後備"金種子"企業的重點扶持政策來源:長江日報官網截圖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擬上市企業在最近36個月內不得有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不得有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一位關注資本市場的法律人士表示,其個人認爲,"上述政策無疑是針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管理辦法進行了針對性應對,減少(企業)上會被否決的風險。"該人士進一步表示,這雖然對促進當地上市公司數量增加有幫助,但在是否有違市場公平誠信原則方面,存在一定的爭議。

武漢科技大學董登新教授認爲,擬上市企業本身就應該是優秀的企業,他個人認爲,不能因爲上市而對相關企業放鬆要求,"開綠燈"對其他企業有欠公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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