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珍

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2024年的財政政策進行了安排部署,明確提出謀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1月7日,在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研究所主辦的中國財政政策論壇2024年第1期(總第9期)研討會上,與會專家指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要以調動地方政府幹事創業、創造財富、發展經濟的積極性作爲核心內容。

在此基礎上,引導地方政府職能合理轉變,鼓勵地方政府發展創新、符合經濟發展理念的產業,實現創新驅動戰略等。此外,改革的目標還包括增強財政可持續性、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釐清政府與市場關係,界定政府職責與規模,優化央地關係。

改革核心是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副部長、研究院馮俏彬表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要釋放地方政府和市場主體的活力,並且要瞄準中國式現代化目標,結合經濟、人口、社會等經濟社會的變化來進行改革。

“如何穩住中國經濟增長的基本節奏,是財稅改革最大、也是最直接的背景。當前地方政府的活力不足很明顯,已經成爲財政體制改革當中要去解決的問題。”她說。

馮俏彬建議,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要以調動地方政府幹事創業、創造財富、發展經濟的積極性作爲核心內容,以瞄準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爲基本方向,同時考慮當前財政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複雜現實問題,一併進行推進。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恆也認爲,當前地方財力不夠協調,地方稅體系尚未建立,有待另謀出路,有必要建立更具激勵相容的制度體系,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研究所執行所長、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呂冰洋強調,激發地方政府積極性要“因時代變化而變化”。“(上世紀)八十年代地方政府積極性主要是‘辦屬於我的企業’,分稅制改革以後地方政府積極性轉變爲‘辦到我這裏投資的企業’,積極性的內涵很豐富。”

“引導地方政府職能合理轉變,不是一味促進製造業或重化工業投資,而是鼓勵地方政府發展創新、符合經濟發展理念的產業,實現創新驅動戰略等。”

穩定宏觀稅負

2016年以來,在大規模減稅降費的推動下,我國宏觀稅負持續下行。2022年2月,時任財政部部長劉昆在談及近些年減稅降費政策實施成效時表示,按國際可比口徑計算,我國宏觀稅負水平從2016年的28.1%降至2021年的25.4%,稅收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從2016年的17.5%降至2022年的13.8%,處於世界較低水平。

宏觀稅負,是指一國在一定時期政府收入佔經濟總量的比重,體現政府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所佔的份額,及政府與企業、居民個人之間佔有和支配社會資源的關係。宏觀稅負並非越低越好,過低的宏觀稅負會影響到財政可持續性。因此,近兩年來,相關部門和財稅專家就表示,要穩定宏觀稅負。

呂冰洋指出,過去十年,我國宏觀稅負總體上處於持續下行的態勢,無論是稅收佔GDP的比重還是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佔GDP的比重,在過去十年累計下降接近10個百分點,這使得財政收支的汲取能力明顯下降。

“現行區域優惠政策過多,稅收‘窪地’的存在造成稅基侵蝕,大量稅收優惠干預了市場效率和公平,不利於構建統一國內大市場。”他說。

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研究所所長、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馬光榮在會上發言時說:“不僅是站在當前,如果按照未來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現有的宏觀稅負可能難以支撐未來經濟發展對公共品的需求。”

在穩定宏觀稅負的問題上,他提出,必須提高“兩個比重”,一是提高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二是提高中央財政收入佔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此外,在稅制改革的大方向上要提高直接稅的比重,其中對個人所得稅而言,要加強個稅對財產所得的調節,適當降低勞動所得稅負,將個人經營所得納入綜合所得範圍。

力促財政可持續

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是近兩年政府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是多方面問題的綜合體現,包括財政收入增速下降、支出責任過大、支出效率低下、監管失效等等。 

羅志恆認爲,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要通過體制機制改革解決財政可持續性問題,避免地方政府陷入財政危機。長期來看,要站在國家治理和國家戰略的高度,圍繞促進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統一大市場、共同富裕、統籌發展與安全等戰略任務,構建新的財政和稅收制度。

呂冰洋指出,近十年來,我國財政收入增長速度低於GDP增長速度,導致財政可持續性在下降,債務壓力擴大,地方債風險不斷累積,這種情況下財稅體制改革需要統籌財政資源,提高財政支出效率,改革社會保障制度等。

他建議,在政策空間不斷縮小的情況下,需要用財政體制來調動各方的積極性。在預算制度改革方面,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加強人大的預算監督;全面實施績效管理;落實中期財政規劃,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馬光榮強調,優化債務管理的核心是繼續“開好前門,堵好後門”。“前門可以開得更大一些,進一步增加專項債額度,健全政府債券分配機制。堵後門要建立管控隱性債務的長效機制,在化解存量的同時又能夠遏制增量。”

釐清央地財關係

2024年是分稅制改革三十週年,與會人士普遍認爲,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合理劃分央地財權和事權是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

馬光榮指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在於牽引出政府與市場關係的改革,優化中央與地方關係。應實質性推動事權劃分改革、推動地方稅體系建設、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從財政數字上來看,過去這些年儘管一直在提部分事權要上移中央,但中央財政支出所佔比例過去十年基本沒有變,仍然處於14%的低水平。”他說,未來中央要切實承擔起更多的事權,通過實體化機構的改革,真正承擔起職能責任。

羅志恒指出,政府與市場關係和邊界不清,導致政府兜底責任不斷擴張,容易產生有限財力與無限支出責任間的矛盾,不利於發揮有效市場與有爲政府的共同作用。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清,地方政府承擔過多的事權和支出責任,中央支出佔比遠低於國際平均水平,在“中央決策、地方執行”制度體系下地方政府債務持續攀升。

他建議,未來要進一步釐清政府與市場關係,界定政府職責與規模;逐步上收事權和支出責任至中央政府,減輕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和財政壓力。

近年來,中央財政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通過優化支出結構加大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2023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首次超過10萬億元。

羅志恆認爲,當前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已突破10萬億元,轉移支付規模過大容易產生效率損失以及地方政府的道德風險,甚至是逆向激勵。但是,不加大對基層轉移支付,又不利於地方“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必須通過改革打破走出這個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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