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提新車,每位車友都經歷過。剛買的新車,別說颳了、蹭了,就算是灑水車濺起的泥點兒,我們都不忍心讓它落到車上。可是鄭州的馬先生卻在買回愛車的第二天,被立體車庫刮掉了倒車鏡。

  馬先生說:“剛過完十一,我提了一輛新車,第二天上班把車停在我們公司立體升降車庫。中午喫飯那會我下來,保安說剛纔升降過程中你車的倒車鏡被刮掉了。當時這個保安的原話是,沒事你去修理吧,看是多少錢,真不行我個人給你拿出來。倒車鏡換下來是624元,當時就給他物業打電話,問需要開發票的抬頭嗎?他說不用了,你把發票開好拿過來就行,中間沒有找過他們,因爲態度都很明顯了。到第3天我去取車取回來的時候我拿着發票去物業,他們給我說,你要覺得可以的話我就賠你200塊錢,不能再多,我們經理就這樣說,上一週我又找她們溝通,但找不到他們人。”

  停車位是有人看管的收費停車位,馬先生也是按照規定停放的愛車,落鎖時也收起了倒車鏡。爲什麼好好的倒車鏡會被刮掉呢?週二上午,記者和馬先生一起來到了到了位於花園路國基路向東100米路南的花園SOHO立體停車位。

  碰巧的是,此刻當班的停車場管理員就是當時親手操作升降機、刮掉馬先生倒車鏡的小陳。

  記者來到寶祥物業辦公室,被告知負責停車場的的領導正在雲南出差,另一位客服經理劉經理接待了記者,劉經理以不瞭解事情經過爲由沒做過多說明。

  而讓馬先生生氣的是:物業公司出爾反爾,拒不賠付車損,只同意賠付200元現金外加一個月的停車費。當時,馬先生報了警,但即便在派出所民警現場協調後,物業的態度依舊強硬。

  站在物業的角度,沒有第一現場,事故責任確實不好劃分。在記者反覆溝通後,劉經理表示:還需要等負責停車場的王經理出差回來。

  週四上午,記者再次來到寶祥物業,見到了之前和馬先生溝通的王建經理,王經理當即表示,給馬先生賠付兩個月,共計1000元的停車費作爲補償。對於這樣的賠付結果,馬先生也表示接受。 在記者的溝通協調下,雙方各退一步,事情得到完美解決。

  提醒各位車友,

  一旦在收費停車場發現車損,

  務必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

  以便事後維權!

  來源:記者王驍

  本文爲河南交通廣播原創文章,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

  編輯丨張麗萌 監製丨宋士超 執行總監丨姚享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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