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仁警方查获一起假冒白砂糖注册商标案,查获白糖32.5吨。

2018年11月5日21时,永仁公安检查站查缉民警在方山收费站出省口对一辆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货箱内载有白色编织袋包装的白砂糖,车辆驾驶员孟某无法提供合法的货运手续且无法说清货物来源。经初步认定,该车所载白砂糖为假冒“英茂”牌注册商标的白砂糖,涉案白砂糖共计32.5吨。

目前,案件已移交永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理,32.5吨假冒注册商标的白砂糖已依法扣押。

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犯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注册商标具有专属性,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和转让,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生产或者擅自私造注册商标,同时也不允许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就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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