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文明乘車、安全駕駛,讓悲劇不再重演!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報業集團聯合出品。聚焦法治熱點,關注法治人羣,傳播法治精神。
文丨童畫
責編丨陸慧
近日
重慶公交墜江事件牽動着無數人的心
事件的真相也因黑匣子的成功打撈而浮出水面
乘客與司機互毆致車輛失控
從而釀成這場悲劇
其實
嘉定區也曾發生過乘客與司機吵架的事情
但幸運的是並無人員傷亡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
在嘉定區澄瀏中路上,一輛公交車忽然失去控制撞上路燈,嚇得行人紛紛避讓。車停下後,一男子從車窗躍下,一路向南逃走。
這位名叫周磊(化名)的男子正是造成公交車“失控”的元兇。這天他乘公交欲往某駕校學車。車開了一段時間後,周磊發覺自己坐過站了。他上前要求司機停車,司機老嚴當然不答應:“車已經發動了,你下一站下車吧。公交車站臺之間是不能停車的。”周磊卻不聽勸,反而跟老嚴理論起來,幾次三番讓他停車。老嚴見他蠻不講理,也就不予理會了。
其實這本就是一件小事,周磊只需往回坐上幾站即可。但他卻因此大爲光火,越發不依不饒。周磊見老嚴不理睬他,乾脆伸手去拉方向盤並拉扯老嚴胳膊企圖逼迫其停車。因爲事發突然,老嚴猝不及防,控制不住方向盤,車子“哐”一聲撞上旁邊的路燈,所幸無人受傷。
車被迫停下後,老嚴拿起手機報警,周磊見狀從車窗跳下逃走。車上乘客都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嚇蒙了,等到反應過來時,周磊已經不見蹤影了。很快,警方將周磊抓獲。到案後,周磊的供述讓民警哭笑不得,他似乎並不覺得自己的行爲有多危險,“當時我也沒認爲是什麼大事,就是車子擦了一下嘛,可能要我賠錢,我不想賠錢所以就跑了。”
檢察官認爲
周磊無視公共安全,他的行爲客觀上已經造成道路行車安全,車內乘客人身安全處於危險狀態,並最終導致車輛撞擊路燈後撞停,認定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
無論你是乘客還是司機
都要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
絕不能因一時之氣而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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