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湖南省寧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寧鄉市公安局、寧鄉市民政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醫院太平間管理的通告》,要求各醫院加強太平間管理。通告指出:一、各醫院必須安排專人對太平間進行專責管理,嚴禁醫院太平間對外承包或出租,嚴禁委託任何單位、個人依託醫院太平間開展殯儀經營活動。二、各醫院內死亡患者遺體必須有醫院安排專人配合家屬將遺體轉至太平間,在太平間內停放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4小時,由醫院安排專人與殯儀館聯繫,由殯儀館統籌有資質的殯葬車輛負責遺體轉運。三、各醫院要加強死亡患者信息管理、嚴格遺體交接手續,對死亡患者進行信息登記、註明遺體去向。四、各醫院要加強對院內工作人員的管理,禁止工作人員將患者死亡信息泄露給非法中介公司或個人,並加強保安管理。五、嚴禁非法殯儀車輛出入醫院。六、對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殯儀活動正常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爲,由公安機關依法打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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