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完善行政争议,4月29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崇明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2018年下半年,上海全市基层法院全面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由上铁、浦东、闵行、静安四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原由16家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其中,崇明等4家基层法院的一审行政案件由上海浦东法院集中管辖。为方便群众诉讼,浦东等集中管辖法院在崇明等远郊非集中管辖法院设立了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点。

数据显示,2018年下半年,上海浦东法院共受理涉崇明区行政案件55件,其中公安类、乡政府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占比较高,分别达56.36%、27.27%和9.09%。公安类案件主要集中于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且一人多诉现象明显,共计17件。此外,由于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体量大且涉及第三人,当事人积怨较深,以及拆违类案件牵涉面广、利益纷争大,双方协调意愿不强等原因,2018年下半年涉崇明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为20%,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崇明法院全市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在法律上对行政争议当事人予以引导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判机制改革,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4月29日,上海崇明法院在全市行政案件非集中管辖法院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并出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调处中心的功能定位、工作职能、案件范围、工作流程、联动机制等内容。

据了解,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是上海崇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组成部分,以“自愿、公正、合法、合理、高效、便民”为原则,对本院辖区范围内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开展诉前、诉中阶段的协调化解工作,对涉及崇明区的行政诉讼案件开展诉前、诉中阶段的协调化解以及信访化解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包括,将涉本区的行政争议,委托调处委员进行协调化解,对行政争议当事人予以法律上的引导及释明。调处委员一般具有退休法官、律师、法制工作人员等职业背景。

揭牌仪式前,上海浦东法院、上海崇明法院分别发送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涉崇明区)》《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2018年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崇明区司法局通报了上海市崇明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当天6名退休法官、律师受聘担任首批调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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