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6日17時許,扣河子鎮某村村民林某梅報警稱:我丈夫盧某喝酒後打人了,請公安機關查處。

警情就是命令。扣河子派出所接到警情後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民警到達現場詳細瞭解案件情況後,將盧某傳喚到扣河子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查得知,扣河子鎮某村村民盧某和林某梅是“半路”組合的家庭,雙方各帶一個孩子生活在一起,盧某的兒子10歲,林某梅的女兒17歲。2月6日,酒後回到家,盧某的兒子跟盧某告狀說被林某梅的女兒欺負了。醉醺醺的盧某峯聽到後非常生氣,就和林某梅的女兒吵了起來,並先後對其頭部和身體進行了毆打。

眼看着自己的外孫女被打,林某梅的母親王某過來拉架,盧某峯不但沒停止他的肆意行爲,還打了王某。不久,聽聞母親被打,林某梅的弟弟來到盧某家中與盧某對峙,盧某再次和他相互撕打在一起。林某霞的女兒、弟弟和母親均不同程度受傷。

因家庭孩子間瑣事引起矛盾,盧某藉着酒勁“撒瘋”打人,上演了一場啼笑皆非的鬧劇。其無視親情法理,也得到懲罰。3月19日,扣河子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對盧某鋒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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