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利益至上的指導下,11月4日,美國正式通知聯合國環境署,啓動退出《巴黎氣候協定》。面對全球較大的無賴,聯合國該如何實現將全球變暖控制在1.5°C(而不是2°C)的目標?

環境署給出了十點建議:

1.到2030年,將太陽能發電量增加10倍以上,達到5TW,風力發電量增加5倍,達到3TW,這將滿足每年全球用電量的50%;

2.到2030年,每年需要爲5千萬輛電動汽車生產的電池將增加50倍,此外還要投資更多的儲能解決方案以適應太陽能和風能的增長;

3.到2030年,每年投資超過1.5萬億美元,用於電網的擴展和加固,包括超高壓傳輸網絡和廣泛的需求響應解決方案;

4.到2030年,需要更快地降低全球能源強度(單位產出的能源消耗),從我們目前預期降幅每年約2.5%調整到每年3.5%;

5.更好更便宜的熱泵技術以及改進的隔熱性能;

6.創建大量的電動汽車充電新基礎設施;

7.快速而更廣泛地部署碳捕集、碳利用和碳封存裝置;

8.將綠色氫能和電網中富餘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更多用於建築供熱、工業和燃料運輸;

9.對於重工業部門:提高製造過程電氣化程度,包括電加熱。可再生能源自發自用與儲能解決方案相結合;

10.大規模的鐵路擴展,用於城市通勤、長途客運和貨運。

由於美國退出《巴黎氣候協定》並計劃更多地開採天然氣資源,從今天開始,我們儘管可以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但如果只是依賴可再生能源一點,我們仍將無法實現2°C的控制目標,更不用說1.5°C。因爲要實現2°C的控制目標,科學家認爲每年能源強度需要減少4.8%,這幾乎是不現實的。

如果世界要避免全球變暖,則制定政策必須同時應對至少三個方面:更高的能源效率,更多的可再生能源以及工業規模的碳捕集CCS。還要採取除可再生能源發電外的各種技術和可能,甚至說:每個人都要努力少消耗些能源。期望這些技術真的可以將排放差距縮小到遠低於2°C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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