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險了!變電箱屹立在馬路中間一年了,至今沒移走。”日前,家住南昌縣象湖新城不少居民反映,南昌縣東嶽大道(主幹道)上,有一個變電箱留屹立在馬路中間隱患重重。然而,當地居民稱,他們向相關部門多次反映情況,這變電箱卻始終沒能移走,成了“釘子戶”。

馬路所在的南昌縣八月湖街道辦事處稱,對此事並不知情;而改造東嶽大道的業主單位——南昌縣城投公司和變電箱產權單位(南昌縣蓮塘路燈管理所)稱,要溝通南昌縣供電公司停電,才能變電箱移到安全位置。

投訴:變電箱“攔路”一年未移除

11月2日,新法制報來到東嶽大道調查。

記者注意到, 這個變電箱位於南昌縣東嶽大道和金沙二路的交匯口(誠義學校斜對面),途徑這裏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只能臨時避讓,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駕車途徑此地的孫先生告訴記者,他是力高國際城的業主,東嶽大道的金沙二路至誠義路段改造後,成爲了雙向八車道的主幹道,車流量較大,是當地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2017年底,該路段通車後,由於剛通車時沿路的路燈仍未建好,所以在夜間行車時能見度較差,有一些車輛發生過事故。

“因爲剎車不及時,我看到幾次電動車衝上了變電箱,汽車則衝向路邊的路牙。”孫先生說,爲了提醒過往車輛及時避讓,交警部門也在現場擺放了警示燈和安全桶,但作用並不明顯。

一位途徑此地的出租車司機對記者說,警示燈和安全桶緊貼變電箱,起不到很大的警示作用。“通過情況下,應該在30—50米的距離設置警示標誌。因爲按照機動車司機的習慣,他們難以想到路中間會有變電箱。”該司機稱,萬一車輛與變電箱相撞起火,後果將不堪設想。

住在附近的幾位居民反映,他們向有關部門反映過此事,但遲遲沒有迴音。

回應:“需要時間溝通供電公司停電”

爲此,記者首先找到南昌縣八月湖街道辦事處,該處距離該變壓器300米左右。

然而,八月湖街道辦社區建設管理辦主任曾暉表示,東嶽大道的改造工程是由南昌縣城投公司負責的,是爲了方便附近居民的出行,這才提前通了車。由於到目前爲止,該條公路還沒有完成驗收,所以該處對此事並不知情。

關於變電箱“攔路”一年未移除的原因,南昌縣城投公司東嶽大道負責人陳煒解釋稱,他對此事很清楚,也多次溝通過有關部門,但是,該變電箱是馬路兩旁路燈的變壓器箱,產權單位爲南昌縣蓮塘路燈管理所。“我們搬離不僅要路燈管理所同意,還要尋求南昌縣供電公司制定停電計劃,方可搬離變電箱。”陳煒說。

爲何道路通車一年沒有溝通好?記者問道,陳煒回應稱,因爲停電計劃沒落實,所以遲遲拆不了。至於什麼時候才能移走,還要諮詢路燈管理部門。

在南昌縣蓮塘路燈管理所,該所副所長羅志剛稱,由於搬離變電箱需要協調供電公司停電,所以此事耽擱至今。按照程序,該所需要先確定東嶽大道附近的停電計劃,等落實了停電計劃,再把變電箱移到安全位置,最後再請城投公司完成道路硬化。而這些工作究竟什麼時候才能完成,羅志剛稱還不能確定。

說法:用公開監督倒逼“慢作爲”轉變

對此,江西法報律師事務所餘律師認爲,眼下,江西正在開展“怕、慢、假、庸、散”作風問題“大起底”、“大掃除”。針對風建設中存在的“慢”問題,指的就是拖拖拉拉,推諉扯皮、抓工作不痛不癢,做什麼都“慢慢來”。

拿此案例來說,城市主幹道上,道路開通一年,變電箱成了攔路虎,留下了安全隱患,給居民出行造成了困擾。而對於居民的出行安全,無論是南昌縣八月湖街道辦事處,還是南昌縣城投公司,或者是路燈管理所,似乎都不太在意,做起事來不緊不慢,這是典型的“慢作爲”。要減少“慢作爲”,重要的是從思想上治一治機關的慵懶、惰性。要破除“推”與“拖”的習氣,明確責任,列出辦理時間表。要把問題辦理與解決的考評權適當從上級轉換到羣衆中來,用公開監督的方式來倒逼作風轉變。

餘律師建議,南昌縣有關部門有義務儘快排除隱患,加強道路管理,確保老百姓的出行安全。

11月4日下午,記者瞭解到,本報介入後,南昌縣有關部門已將變電箱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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