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東嶽集團(00189)發佈公告,有關新華聯控股(全資擁有賣方,兼爲公司的主要股東,間接持有公司於本公告日期時已發行股本約23.12%)進行司法重整以及新華聯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可能有變的公告。誠如此前公告所述,新華聯控股一直與債權人、法院指定管理人討論新華聯控股的債務重整方案。任何該等重整計劃需提呈債權人會議及經中國法院裁定批准後纔可實施。

於2023年10月23日,公司與賣方(新華聯控股的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股份回購協議》;根據協議,賣方擬出售公司合計5.21億股股份(約佔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23.12%),而公司擬回購該批股份註銷,總對價36.987億港元(相當於人民幣34.57億元),即每股回購股份約7.1港元;及東嶽氟硅科技(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新華聯控股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根據協議,東嶽氟硅科技擬出售、新華聯控股擬購入目標公司各別的相關股權(東嶽高分子約23.12%股權、東嶽硅材約13.35%股權和東嶽未來氫能約2.32%股權),總對價人民幣34.57億元(相當於36.987億港元,包括人民幣17.52億元(關於東嶽高分子的股權)、人民幣15.397億元(關於東嶽硅材的股權)和人民幣1.65億元(關於東嶽未來氫能的股權)。

公司留意到,雖然新華聯控股的司法重整完全是新華聯控股、其債權人、法院指定管理人之間的事,但此等討論的結果有可能影響公司的股權結構,因爲新華聯控股所持公司的股權(通過新華聯國際和新華聯海外間接持有)有可能會根據新華聯控股的司法重整而轉讓給新華聯控股的債權人和/或獨立第三方,導致公司股權結構出現不確定性。考慮到上述因素,以及新華聯控股作爲公司的主要股東,一直支持公司業務及管理層運營;及預計兩宗交易不會對公司的淨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公司相信股份回購和售股交易互爲條件,在另一交易成爲無條件後纔可作實的情況下,將會有利於穩定公司的股權結構。公司不僅進行了股份回購,而且進行了售股交易,如此將有助公司儘量減少於股份回購的現金流出。由於集團擬使用售股交易所得價款來補充股份回購所用現金,因此預計兩宗交易不會對公司的淨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

至於股份回購方面,經過公平合理磋商後,回購價定爲每股回購股份7.1港元,較《股份回購協議》簽署當日前在聯交所的最後一個交易日(10月20日)股份在聯交所每日所報收市價的平均價每股約5.34港元有約32.92%的溢價。

由於新華聯控股的債權人來自不同行業,未必與集團所屬行業相似,如果公司的股份被轉讓給新華聯控股的債權人和/或獨立第三方而導致公司的單一最大股東有變,這並不符合公司和股東的整體利益;若新華聯控股在公司間接所持的股權將被轉讓,公司的股權結構之後將出現不確定性;若新華聯控股的債權人受讓公司股份,無法保證他們會否選擇繼續持有股份。如果該等債權人選擇在公開市場出售股份,公司股份的正常交投會在股價和成交量等方面受到不利影響;股份回購給予公司大好機會,可運用自身財務資源來提高每股收益,爲股東創造更大價值,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股份回購也代表另一個大好機會,讓公司可大量回購股份,而不影響股價和成交量等方面的正常交投,股份回購與場內交易比較,對市場的干擾較少。

售股完成後,東嶽高分子和東嶽硅材仍是集團的附屬公司。雖然公司在售股完成時只持有東嶽硅材44.4%,但因公司仍然控制東嶽硅材的董事會,因此東嶽硅材仍是集團的附屬公司。售股完成時,東嶽未來氫能將由東嶽氟硅科技持有7.71%,東嶽硅材持有5.14%,因此仍是集團的聯營公司。售股交易僅涉及出售三家目標公司各別的相關股權,並不包括、亦不影響公司在其他附屬公司或聯營公司的權益。涉及售股交易的目標公司由東嶽氟硅科技、新華聯控股、法院指定的新華聯控股管理人在商業談判後,並考慮東嶽硅材(現爲A股上市公司)、東嶽高分子(公司正評估在適當市況和機會出現時在資本市場的各種融資方案和可能性)及東嶽未來氫能(正考慮申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上市)各自股權的流通性或潛在流通性而選定。預期公司股東應占每股未經審覈綜合資產淨值將因兩宗交易而增加,而目標公司在售股完成後仍是集團的附屬公司或聯營公司(視情況而定),因此預期售股交易不會對集團整體帶來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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