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17:21 | 海外網

又一“港獨”組織勾結“臺獨” 香港特區政府:擬禁其活動

資料圖

“香港民族黨”從成立以來就一直鼓吹“香港獨立”,其召集人屢次赴臺勾結“臺獨”人士。對此,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7日表示,已通知該黨暫時停止運作。一旦該黨正式被禁,其任何非法的社團活動都將面臨刑罰。

據“大公網”報道,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7日向媒體表示,正在考慮是否行使《社團條例》賦予的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李家超稱已去信“香港民族黨”,並會給予該黨21天的時間作申述,再做正式決定。

此前有消息稱,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接獲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要求保安局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的考量,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李家超強調,香港市民的結社自由並非完全不受限制,可以根據法律,爲了國家安全、公共秩序、保障他人權利自由等而作出禁止,有關規定在《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清楚訂明。

他還表示,原則上所有香港組織必須依法,而香港特區政府就“港獨”的立場清晰,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爲不符合香港利益,會爲社會帶來動盪,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報道稱,“香港民族黨”(Hong Kong National Party)是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政黨,成立於2016年3月28日,召集人爲陳浩天,陳浩天曾於2016年的香港立法會選舉中被剝奪參選權。該黨鼓吹“建立獨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國”、“鞏固香港民族意識”等,香港特區政府指該黨的“港獨”主張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

此前有報道稱,陳浩天曾屢次赴臺勾結“臺獨”人士。7月1日,在臺北出席一場記者會時,同場還有被視爲“臺獨”的“臺聯”、“時代力量”及“基進黨”代表,陳浩天在發言時大肆鼓吹“港獨”。

另據“東網”報道,一旦該黨被禁,該社團就將變爲非法社團。任何非法社團的幹事、管理者或協助管理者,即屬犯罪;任何人以其成員的身份行事,參加其集會,或向該社團付款捐款,亦屬犯罪。此外,任何人煽惑、誘使或邀請他人成爲該社團的成員,或幫該社團牟取社團費或援助,也是犯罪。刑罰包括罰款及監禁,後者可監禁2至3年。

香港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麥美娟、郭偉強對禁止該黨運作表示支持,認爲需要堅決“向港獨說不”,批評“香港民族黨”多次明目張膽宣揚“港獨”,甚至勾結其他地區的分裂國家勢力,明顯違憲違法,衝擊“一國兩制”。

(原標題《又一"港獨"組織勾結"臺獨" 港府擬禁止其活動》。編輯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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