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所謂“香港民族黨”成立的消息,想必大家或多或少已有耳聞。“港獨”組黨嚴重違背《基本法》,如此荒唐的事情本不值一駁。但是在昨天鳳凰二十年慶典上,董建華卻一針見血地指出,“港獨”無關言論自由。長安君覺得,董老這個觀點不僅精彩,而且十分重要。所以,今天長安君就順着董老的思路,再扒一扒這件事兒的來龍去脈。

3月28日下午,一名叫陳浩天的香港理工大學畢業學生舉行記者會,宣佈自行建黨,名叫“香港民族黨”。儘管沒有任何註冊,卻提出了所謂的六大綱領及最終目標,可以說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綱領包括哪些?長安君粗看了一下:爲首的是建立獨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國”,其他包括“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等。

這都是些什麼鬼?一言以蔽之:“港獨”。

這個組織放言,爲達到所謂目標,不排除任何抗爭方式,包括街頭抗爭,甚至會用“對等武力”。這個組織有多少成員?儘管召集人諱莫如深,但媒體披露,“黨員”一共約50餘人,半數是香港本土20歲左右的大專生。

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已回應表示,堅決反對任何“港獨”言行。而且注意到,香港特區政府已依法拒絕該組織的註冊。

“港獨”即港毒!”香港民族黨”鬧劇給香港什麼警示?

(圖:所謂“香港民族黨”召開記者會,圖爲召集人陳浩天。)

按照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毫無疑問,香港極少數人成立“港獨”組織的行爲,不僅危害國家的主權、安全,危害香港的繁榮穩定,也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現行有關法律。

我們都認同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一直是港人引以爲豪的文明指徵之一。這樣違背《基本法》的組織,港府能讓你註冊?纔怪。

當然,“香港民族黨”不這麼想。陳浩天自稱,因香港“是從大清帝國手上割讓予英國,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並不違法《基本法》第一條。這個理由過於缺乏常識,不值一哂。如果長安君像模像樣地開講《國際法》中的“政府繼承”理論,豈不正應了那句話——“認真你就輸了”?

言歸正傳。

不足三天,鬧劇告罄。但“港獨”思潮何以走到今天,卻值得反思。

“港獨”即港毒!”香港民族黨”鬧劇給香港什麼警示?

(圖:旺角暴亂)

近幾年,隨着陸港經濟的發展和交流的增多,矛盾與齟齬隨之伴生。“佔中”、旺角暴亂……以年青人爲主力的香港本土人羣,以各種街頭方式表達訴求,“港獨”思潮也有了土壤。武漢大學兩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任祝捷分析認爲:香港經濟方面存在問題,特別是香港的年輕人因爲無法分享到香港發展的紅利,即“獲得感”不強,就很容易把一些社會矛盾或個人挫折,歸咎於“一國兩制”。

然而,把問題的矛頭指向“一國兩制”,無疑是找錯了原因,不僅無助於消除個人“獲得感”的缺失,而且阻塞了香港的前進之路。當前,受制於世界經濟復甦不景氣,香港經濟發展本就是揹着包袱上路。經“港獨”分子一鬧,原本秩序井然的香港社會變得烏煙瘴氣,遊客少了,投資者走了,前來開會的人也望而卻步了。眼下,香港面臨的問題不只是“外患”,其“內憂”更甚。

陳浩天稱,召集成立所謂“香港社會黨”,是回應“衆多港人”對“獨立”的“熱切盼望”。但恰恰相反,香港各界這兩天多在反思,他們是不是對“港獨”這種毒素太過寬容了?

“港獨”即港毒!”香港民族黨”鬧劇給香港什麼警示?

據香港《南華早報》網站報道,所謂“香港民族黨”的目標、立場和合法性,均在香港政壇引起質疑。比如,政情觀察人士、香港城市大學的宋立功說,如果一個政黨公開呼籲香港“獨立”,這個政黨應該生存不了很久,“這完全違背這裏的主流政情。如果它可以獲得足夠的資金或捐款維持運作,我纔會覺得驚訝”。

新獲任行政會議成員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說:“獨立會毀掉香港。中央政府和公衆都不會接受。”

長安君認爲,誠然,香港是一個以“言論自由”著稱之地,但自由不能無底線。

更何況,“港獨”無關言論自由。以“言論自由”作爲港獨宣揚“獨立”思想的幌子,無疑是偷換概念。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一針見血地說:“也許港府對於這些低劣的獨立呼籲過分寬容了。這完全違反了基本法。我不知道我們爲什麼要讓它們存在。”

香港《信報》3月29日發表題爲《極端主義必然帶來後果堪虞的風險》的社評。文章稱,香港有愈來愈多的人走上極端之路。即使在殖民地時代,英國政府也不承認“香港獨立”,《中英聯合聲明》從來不保障香港有建國的權利。“極端主義必然帶來後果堪虞的風險,在香港,極端主義徒然玩火自焚,更會禍及700萬港人。”

何況,港人應該也很清楚——中央政府寸土不讓不容領土分裂,這是中央的底線。

“港獨”即港毒!”香港民族黨”鬧劇給香港什麼警示?

更何況,陳浩天用“對等武力”一詞來掩蓋美化暴力,不僅顯然與自己鼓吹的“捍衛港人利益”自相矛盾,更會招致渴望繁榮安定的港人的反感。

當然,這不是所謂“港獨”鼓吹者第一次上演鬧劇了。就在此前幾天,香港“本土民主”發言人黃臺仰聲稱去印度達賴喇嘛寓所參與一活動時,就曾遭到香港各界的一致抨擊。當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榮譽董事長盧瑞安一針見血形容稱:“港獨”思潮是一種毒素。

“港獨”即港毒!”香港民族黨”鬧劇給香港什麼警示?

今天,香港需要刮骨療毒了!

既然香港是個法治社會,法律是香港人的底線。那這個能割骨去毒的醫者,自然是法律。

長安君注意到,《基本法》第23條明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爲。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之前,也應利用本地現有法律,最大程度上遏制“港獨”極端言行。

長安君真心期望香港的年輕人,不要因一己私慾誤入歧途。畢竟,這樣受損的只會是香港的法治和港人的利益。對香港整體而言,儘快自行立法,對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爲實現零容忍,才能伸張正義,長治久安,徹底拔除“毒素”。

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容綏靖。切莫忘了,姑息後面可是跟着兩個字:養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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