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只要不是罪大恶极之人,如果死刑犯当时没有子嗣,又已经娶妻,狱卒一般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死刑犯的妻子入狱来陪伴他,直到她怀上子嗣,有后代为止。古人被判死刑,可没有立即执行一说,一般会先将犯人关个一年半载,然后再行刑,这跟古人相信天道轮回有关。

在中国古代,刑罚要比现代法律严苛的多。在现代,因为太过残忍,很多国家都已经将死刑从法律中剔除。即便有些国家坚持保留死刑,但是大多都采取注射这种相对来说比较体面的行刑方法。就算是犯人再罪大恶极,要枪毙他也会有专门的刑场,给他留全尸,以全他死后颜面。可是在古时候,死刑千奇百怪,凌迟处死、五马分尸都算很常见的,被判处斩首之刑已经算死的痛快了。
古人被判死刑,可没有立即执行一说,一般会先将犯人关个一年半载,然后再行刑,这跟古人相信天道轮回有关。古人在春天和夏天,只会判决,而不会执行死刑。这是因为当时人认为春天和夏天是万物复苏生长的时候,如果在这个时候肆意杀生,会引起老天爷的愤怒,将灾祸引到身边,甚至会影响当年庄稼的收成。
自从西周开始,春夏不行刑就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而到了汉代,这个规定被正式写入了汉律,所有犯人都会集中在立秋后、冬至前这一段时间来处决。除非是犯人罪大恶极,犯了谋逆的大罪,皇帝亲自下旨了,才会在判刑之后立即将他诛杀。所以现代的电影电视剧中,经常能听到下面四个字,就是“秋后问斩”,这也符合历史史实。并且古代法律也是比较严谨的,死刑宣判下达之后,必须要上交刑部复议,在这个阶段,如果是冤案被平反的人也是有的。这个等待的时间中,如果遇到皇帝大赦天下,犯人很可能就会被赦免,因而保住一条命。
古时候,针对死刑犯也有人道主义关怀。当时人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想法。只要不是罪大恶极之人,如果死刑犯当时没有子嗣,又已经娶妻,狱卒一般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死刑犯的妻子入狱来陪伴他,直到她怀上子嗣,有后代为止。即便这个人没有娶妻子,也允许他的家人为他送一个女子入狱陪伴,为他的家族传宗接代。
古人认为杀人是损阴德的行为,虽然是杀触犯律法之人,但是也会影响到自己转世投胎。为了能够积点德,避免这些冤魂索命,于是会尽所能地满足他们临终前的愿望,即便必须要按律处死这些人犯,也帮他们留下后代,用以为自己积德行善。
这条规矩却被有心人士用来图谋不轨。汉朝有个富商,叫做吴快,他家族世代经商,富甲一方。吴快经商很有头脑,是当地最有名的豪绅,但是却有个缺点,就是过于好色,看见女人就挪不动道。吴快看上了一个姓周的美女,她虽然家境贫寒,但是早早就定下了亲。吴快却贪图她的美色,硬是将她抢回了家中,玷污了她的清白。事后,周氏女被退婚,日日待在家中,无脸见人。
吴快这时又来到周家,提出可以让周氏女来自己府中做妾,说这是给周家的大恩典,毕竟没人会愿意娶一个失贞的女人。周家迫于无奈,只能同意将女儿嫁给他。但是周氏女性情刚烈,得知这件事之后羞愤难当,当即上吊自尽了。周家失去了女儿,大彻大悟,到公堂击鼓鸣冤,请求县令大人严惩吴快这种禽兽行径。但是县令早就收受了吴快的贿赂,当即驳回了周家的请求。正好当时巡按来到当地巡查,于是周家人在半道截住了巡按,递上一纸诉状,字字泣血。
巡按接了诉状很是动容,召来县令,要求他必须严查此事。但是强龙难压地头蛇,县令虽然将吴快收监,也按律判处了他死刑。可是巡按一走,县令就再也没有继续查办此案。当时是春天,吴快虽然被判处死,但是却被关在监牢里等待秋天的到来。
县令在此时又收受了吴家人的一大笔钱,以吴快无后为由往监狱里送了一个女人,按照惯例等到此女怀孕之后,再将吴快问斩。可是吴家人很有心计,送来的这个女人本就不孕,于是吴快竟然就这样一拖两年,迟迟没有行刑。甚至因为钱能通天,收买了狱卒,召来奴婢在狱中伺候他,竟是过得潇洒快活。周家人很恼怒,于是一状告到了京城,将事情闹得沸反盈天。县令再也兜不住,只能将吴快从监狱里提出来,匆匆执行了死刑。
此事过后,有人想效仿吴快此举保住性命。没想到有吴快的前车之鉴在前,各地县官为了避嫌,反而因为他提出这个请求,第二天就被执行了斩首之刑。这个给死刑犯留后代的规矩,也因此宣告终结了。虽然这个规矩没了,但是另外一个对死刑犯的临终关怀历朝历代都坚持执行,那就是断头饭。
死刑犯在受刑之前,狱卒会为他专门准备一份丰盛的菜肴,有菜有肉,酒水也不少,让他做个饱死鬼,不至于在黄泉路上也忍饥挨饿。如果家中有钱,甚至可以让他的家人来为他做上这最后一餐。但是不论犯人生前爱吃的是什么,有一样东西,却是断头饭中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生肉。之所以有这个规矩,那是因为传闻中黄泉路上有恶犬,人死后要带着一块生肉,用这块生肉贿赂这条恶犬,才能顺利通过黄泉路,否则会遭到恶犬的撕咬,人再也不能转世投胎。
而且古代执行死刑时并不像现代这般,而是公开行刑,大多都选在菜市口等人多的地方。斩首之刑血腥残忍,统治者就以这种手段来震慑围观的百姓,使得自己的统治更为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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