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就是六部委下文規範低速電動車的依據。

對電動車的管理,各地都曾嘗試過各種辦法,有的有的是規範質量,有的控制速度,有的直接禁止,關於電動車一直就是全民關注的焦點,原因就是全民需要電動車,而全民又在關注電動車的安全問題。

現在電動車成爲城鄉居民出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便捷短途交通工具,同時,由於國家沒有統一的電動車安全和質量規範,電動車已經到了氾濫成災時候,亂停亂放,不走人行道,亂闖紅燈,男女老少都會騎電動車,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所以規範電動車准入制度,電動車安全標準,電動車質量和速度,都必須要建立國家層面的規範,我舉雙手贊成。

小夥伴們怎麼看呢?歡迎留言討論!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