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一國際勞動節。對於天津人來說,今天還是一個新的起點,備受關注的《天津市文明行爲促進條例》正式施行。

文明是社會進步的標誌。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最積極的因素,其言談舉止、行爲規範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表徵。天津作爲一座歷史文化名城,有着深厚的歷史底蘊和文化積澱。立足新的歷史起點,我們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正在闊步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市。“文明幸福”是“五個現代化天津”的重要維度,代表着新時代天津人理想追求和價值取向。實現現代化,首先是人的現代化;建設文明城,首先要塑造文明有禮的天津人。天津以立法的形式,規範文明行爲,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把一些領域的基本道德規範上升爲法律規範,不僅體現了城市治理理念的突破和創新,體現了天津人對更加美好城市的嚮往和追求,也是高質量發展理念在市民行爲規範上的具體化制度化,必將爲建設文明幸福的現代化強市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這份《條例》深植於民心。從市委、市政府傾聽羣衆呼聲,到媒體上發佈立法預告;從開展民意調查,到精心梳理市民最反感的不文明行爲;從《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積極回應廣大羣衆的關切和期盼,到修訂後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每一道程序、每一個環節、每一條條文,無不高度尊重社會公衆的意願選擇,無不廣泛吸納廣大羣衆的全程參與,無不充分融入全市人民的集體智慧。讓立法過程,成爲彙集民心民智民力的過程,成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開門立法的生動實踐──《條例》的制定,自始至終反映了“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的羣衆路線,反映了“人民城市人民愛、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民本思想,爲《條例》準確表達市民的共同意志,推動這部城市法規深入人心、行穩致遠奠定堅實的羣衆基礎。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法規出臺,僅爲萬里長征第一步。從不文明到文明,是生活方式的變革,更是良好風尚和城市文化的養成。從表面上看,《條例》的實施,改變的是我們的言行舉止;從深層面上看,影響的是我們生活習慣和社會態度,甚至觸及我們的思維慣性和文化取向。習以爲常,不是朝夕之功;移風易俗,更需滴水穿石。但法不等人。只有令行禁止,纔有文明的開端。儘管,立法的過程經歷了几上幾下的反覆醞釀,發動了最廣大市民的熱情參與,但法規一經通過,就被賦予集體意志,就具備剛性的約束力。個體的差異性、個性的差異化、個人的偏好習氣,都必須接受同一尺度的檢視和規範,甚至受到法規的干預和懲處。沒有敬畏,就沒有自由。沒有規矩,也不成方圓。從細處抓起管起、從行爲規範嚴起、從慎微慎獨做起,當法治精神深植於心,《條例》日用而不覺,我們才能從容自信走過文明的“斑馬線”,走向文明幸福的自由彼岸。

從今天起,從我們每個人開始,這座城市將步入更新的文明大道。撒切爾夫人有言:注意你的思想,因爲它將變成言辭;注意你的言辭,因爲它將變成行動;注意你的行動,因爲它將變成習慣;注意你的習慣,因爲它將變成性格;注意你的性格,因爲它將決定你的命運。一座城市的命運,由所有市民共同決定。“洗心”始於“革面”,細流匯成大海。當每一位市民都成爲文明行爲的自覺踐行者、《條例》規範的堅定捍衛者,這座城市必將勁吹文明新風,匯聚文明的羣體塑像,形成永不褪色的最美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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