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千萬不要想歪了,小編是不會教別人違法亂紀的!

如何安全把國內資產轉移到境外?據說有N種方法

因爲僅僅在2018年1-6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就開出3.45億罰單處理違法向境外轉移資金的行爲。

除了大家耳熟能詳的地下錢莊之外,“螞蟻搬家”和“海外買房”成了最受關注的兩種違規操作。

其中螞蟻搬家就是1個人找20個親友,每人都用足一年5萬美元結匯額度,將資金轉移到境外賬戶後再集中轉給真正需要轉移資金的人。

但這種方法其實是兩頭受氣,小編建議大家千萬不要這麼做。首先外管局通過大數據會篩查出螞蟻搬家的典型特徵,然後就會按照提示定向偵查,可謂一查一個準。其次,就算逃過了國家外管局的視線,但資金到了境外,不明不白的在個人賬戶之間流轉,很容易被當地監管部門視爲“洗錢”,在美加澳新英等國家,這種來路不明的資金沒收沒商量。

螞蟻搬家不可取。

而境外買房則是變異版的“資金對敲”,與普通的地下錢莊不同,這種轉移資金的模式是當事人在國內以人民幣支付在境外購房的款項,然後有地產經紀在境外爲當事人辦理房屋產權。

待時機成熟後,當事人將境外房屋在境外賣掉,國內的人民幣就自然而然變成了境外資金。不得不說這種方式隱蔽性較強,兩邊的監管部門不易發現。但對當事人來說首先要面臨高額稅款問題,轉移出去的資金會大大縮水,其次就是容易被騙,因爲人在境內付款,而房屋產權在境外交割。

所以這種方式也不足取。

小編要告訴大家的方法一個簡單一個複雜。

簡單的就是比特幣。

如何安全把國內資產轉移到境外?據說有N種方法

網上來網上去,交易平臺超越國界,只要一串代碼就能轉走全部財富。在國內花1000萬人民幣買,在境外在當地結算貨幣售出,趕上行情好,不光資金轉走了,順便還能賺一筆。

不過這種方法也有一定風險,因爲國家對比特幣交易的管控越拉越嚴格,公開說法是“暫停”比特幣“在中國的交易,當然如果你想在國內購買或者銷售比特幣還是有人提供服務的,但不得不說已經是灰色地帶。

所以通過比特幣向境外轉移資金的合法性也有點不清不楚,而且門檻不低,小編也不建議大家選擇這個辦法。

而最後一個則是唯一得到中國監管部門唯一允許的辦法。

那就是“移民”!

根據《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第16號),三類人可以向境外轉移資金而沒有金額限制,分別是:

1、 從中國內地移居國外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自然人;

2.、從內地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並取得特區永久居留權的自然人;

3.、從大陸赴臺灣地區定居的自然人。

看到這的時候有人說了,小編你這辦法行不通,聽說這麼做就要到當地戶籍部門註銷戶口。

如果有這個疑問就請往下看:

轉移財產時需要準備6份不同的材料。

1、《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需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名

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3、申請人收入來源證明以及財產權利證明文件

(1)個人薪酬所得(包括工資和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勞務報酬等),需提交有關收入來源的證明;

(2)經營收入(包括私營業主、企業個人股東、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租賃經營所得等),需提交個體戶經營收入申報表、股權證明或承包、租賃合同或協議以及能證明收入來源的材料,如企業財務報表、企業董事會分配決議等;

(2)資本所得及變現:①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提交存款證明、股票、債券開戶及交易記錄,②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特許權使用等,需提交財產租賃、轉讓、特許權使用的合同或協議,房屋產權證,房地產買賣契約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等;

(3)偶然所得(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收入等)及其他財產或收入,需提交真實交易記錄證明。

4、稅收證明或完稅憑證,由申請轉移財產所在地或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

5、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託代理協議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

沒有一個地方提及戶籍問題。道理也很簡單,取得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永久居留權仍然是中國公民,就像你去北京上海工作,但戶籍照樣可以留在原籍一樣。

還有人質疑了,說移民多難啊,美加澳新這些傳統移民國家都是路子越來越窄,這種方法操作性太差。

說到這小編只能呵呵了,因爲這個世界上有一些不發達國家甚至極不發達國家都是可以辦理移民的。比如網上就有幾萬人民幣移居加勒比島國或者非洲某國的移民廣告,相信這些辦理者花幾萬塊絕對不是爲了到當地定居的。

畢竟我們今天討論的問題是如何合法轉移資金到國外而不是移民到哪比較爽。

據說國內已經有幫助移民轉移國內資產的中介機構,從金融資產到不動產,提供一條龍服務。

如何安全把國內資產轉移到境外?據說有N種方法

其中的注意事項包括:

1、申請人擬財產轉移在等值50萬美元以下的,無需提交收入來源證明及財產權利證明文件,只需聲明來源。

2、委託代理協議、代理人身份證明、有關財產權利證明文件,不需要公證。

小編想說,這兩條簡直鼓勵資金轉移,但也可以看出監管部門對中國經濟信心十足。以黃三水爲例,就算逼他把全部資產轉移到加拿大,他都不會同意的!

不過小編打探到的消息是,《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第16號)是中字頭文件,到各地執行的時候還要有地方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給出操作規範。

所以同樣背景的案例在不同地域的辦理難易程度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北京上海等地的監管部門和銀行,都有可依據的操作流程,而在某些省市,恐怕監管部門和銀行都沒有任何經驗,出於不做事纔不會出事的考慮,申請人的辦理難度將成倍增加。

所以移民之後向境外轉移資金,也需要一個國內的好戶籍。

如果有人想知道具體怎麼辦,小編這裏不打廣告也不會告訴大家,但各位只要有心上網搜一搜就能找到中介機構,至於靠不靠譜請自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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