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清淨了!今後坐地鐵,嚴禁手機外放聲音
摘要:在乘客行爲規範方面,《辦法》明確了影響運營安全的10類禁止性行爲,以及影響秩序的7類約束性行爲,要求乘客在疏散時服從工作人員指揮和引導,提倡文明乘車美德等。其中,乘坐地鐵時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這樣一種廣爲詬病的行爲,正好上了“乘客行爲黑名單”。
地鐵君考你們一個問題:
乘坐地鐵的時候,
哪些行爲是不被允許的?
你肯定要說,
這個簡單嘛,
分分鐘給你答出來:
不能在地鐵上喫東西、不能搶上搶下……
但是!!!
後臺也有多鐵絲反映:
有的乘客很喜歡手機外放,
非常沒有公德心,
讓很多乘坐地鐵出行的市民感到不適。
這個事情,好不好說呢?
不要方!
交通運輸部日前印發的
《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中,
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被納入了最近7類約束性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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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共7章43條,包括總則、基礎管理、客運組織、客運服務、乘客行爲規範、服務監督與提升、附則等章節。
在乘客行爲規範方面,《辦法》明確了影響運營安全的10類禁止性行爲,以及影響秩序的7類約束性行爲,要求乘客在疏散時服從工作人員指揮和引導,提倡文明乘車美德等。
7類約束性行爲
●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
●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使用滑板、溜冰鞋。
●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臥或踩踏座席。
●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爲。
其中,乘坐地鐵時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這樣一種廣爲詬病的行爲,正好上了“乘客行爲黑名單”。
許多網友看到這一項規定,不禁大呼一口氣:這下坐地鐵,總算清淨了。
10類禁止性行爲
●攔截列車,提示警鈴鳴響時強行上下列車,車門或站臺門關閉後扒門。
●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
●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臺門等,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標誌的區域。
●向軌道交通線路、列車以及其他設施投擲物品。
●損壞車輛、站臺門、自動售檢票等設備,干擾通信信號、視頻監控設備等系統。
●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標誌、監測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在車站、列車內吸菸,點燃明火。
●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
●影響運營安全的其他行爲。
同時,《辦法》明確,具備條件的車站應設置無障礙衛生間、嬰兒護理臺、兒童洗手盆等服務設施,宜開闢母嬰室,設置自動取款機、自動售貨機等便民服務設備。
據悉,《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還有幾個月的時間,
從現在開始,
學習起來,從小事做起。
文明乘車是一種美德,
而在每一種被禁止的行爲背後,
也有“必須如此”的原因。
地鐵上你最反感的行爲還有哪些呢?
比如在地鐵上喫東西
一是因爲地鐵車廂是一個封閉的空間,異味大會影響其他乘客。
二是行車過程中喫東西沒有站穩扶撈,很可能把東西灑在地上或者別的乘客身上。
三是存在安全隱患,食物殘渣容易引來蟑螂老鼠,可能破壞地鐵隧道內的線路和設施,造成嚴重損失,給列車運行帶來安全隱患。
這些影響運營安全、影響秩序的行爲,
我們要曝光它、曝光它、曝光它!
地鐵上喫東西四連拍
喫的嘿香嘛,
但是再好喫的東西也不能在地鐵上喫哈;
還有拿包包/行李佔座的,
你的包包買了坐票哇?
地鐵的杆杆是大家的杆杆,
靠在上面你舒服了,
別個抓哪點兒呢?
即使在乘客比較少的時候,
也不能踩在座椅上哈,
整髒了別人的衣服也要不得~~~
還有打毛線的朋友,
列車運行中,
你的籤籤ju到旁邊的乘客咋辦嘛?
拒絕!拒絕!拒絕!
Ta要扭到費,通知我們的工作人員!!!
截至2018年底,我國內地(不含港澳臺地區,下同)共有24個省份的35個城市開通運營軌道交通,運營線路171條,運營里程5295公里,2018年城市軌道交通客運量約212.8億人次。
在成都,
每天地鐵的客運量穩定在400萬人次左右,
地鐵,作爲城市的公共交通工具,
文明乘車,從我做起,
大家纔能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
對於地鐵上出現的各種不文明行爲,
鐵絲們還有什麼話想說,
歡迎來留言區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