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保險業行政處罰情況日前出爐。據統計,10月1日至10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和全國地方監管部門針對保險業共發佈153張行政處罰決定書,較9月增加50張;罰款金額共計2621.5萬元,較9月增加381.8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10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開出首張保險罰單。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欺騙投保人、編制提供虛假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等3個方面原因,被罰款110萬元,另外10名當事人被警告並罰款117萬元。

  10月份,全國23個地方監管部門對相關保險機構進行了處罰。

  從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發佈數量來看,雲南、寧波和廣西以25張、17張和15張排名前三。

  

  從罰款金額來看,廣西、寧波和湖北以337萬元、234.6萬元和228萬元位列前三。

  

  10月份,銀保監會和全國地方監管部門共對31家保險公司進行了處罰。人保財險、太保產險和新華人壽三家公司以349萬元、162萬元和115.5萬元的處罰金額排在前三位。

  

  其中,最大的一筆罰單由湖北監管部門開出。太保產險武漢中心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車險費用覈算不真實等違法行爲,被罰款60萬元,2名責任人分別被罰款15萬元、7萬元,共計罰款82萬元。此外,1名責任人被撤銷任職資格。

  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未經批准變更營業場所、進行虛假理賠、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不按照規定使用備案費率等是上述保險公司被處罰的主要原因。

  10月份,全國地方監管部門共對35家保險中介代理機構進行了處罰。

  

  被處罰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虛列費用、編制提供虛假材料、變更住所未按規定通過監管信息系統報告和信息披露、未設立專門賬薄記載保險代理業務收支情況、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未按規定提取責任準備金、未按規定製作、出示客戶告知書等。

  安徽太和縣風行汽車銷售運輸有限公司因存在未設立專門賬簿記載代理保險業務收支情況的問題,被吊銷《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

  此外,交通銀行、平安銀行上海分行、平安銀行上海浦南支行、平安銀行上海古北支行、光大銀行上海分行、興業銀行信用卡中心、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合肥分行因欺騙投保人、客戶信息不真實、未取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等原因被處罰。

  

  統計數據來自銀保監會網站,如有出入請以官方數據爲準。

  編輯、製表 韓業清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