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市市場監管局舉行全市“轉供電”專項執法工作推進會。會上介紹,該局自2019年下半年部署“轉供電”專項執法檢查以來,截至目前,共檢查“轉供電”主體426戶,責令退費供電主體131戶,惠及企業、個體(商戶)18935戶,已清退金額4617.09萬元,立案13件。

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爲進一步做好“轉供電”環節價格監管執法工作,貫徹落實省局《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見》《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今年溫州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深入推進“轉供電”專項執法行動,進一步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確保惠企政策落地見效。

據介紹,在此前的專項執法檢查中,執法人員認真梳理各類轉供電價格違法線索,結合羣衆舉報投訴和媒體聚焦熱點進行調查排摸。檢查發現,轉供電政策落實主要存在三大問題:一是未執行降價政策,部分轉供電主體未向終端用戶宣傳公示降價政策內容,或者仍按降價前的價格收取電費,如溫州市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不降價收取某大廈商戶382357.31元電費;二是轉嫁變相收費,部分轉供電主體在執行電費降價政策時,將降價部分轉嫁爲收取服務費,向終端用戶多收了商場電力供應服務費、公攤電費、電能損耗等費用;如溫州某國際家居廣場有限公司在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月6日期間多收承租戶電費合計557213.35元;三是未籤分攤協議,在以協議約定用電損耗的情況下,檢查發現共有11家轉供電主體未與用戶簽訂分攤協議。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這些不規範行爲,執法人員均已現場提出整改要求。

另外,市市場監管局踐行“查辦一個案件、規範一個行業”的監管執法理念。一方面,充分用好嚴格執法打擊和行政處罰裁量兩種手段,責令轉供電企業開展自查,發放《責令整改通知書》,限期清退多收的價款並上報自查報告;對在規定期限內未清退、以虧損爲由拒絕清退、變相加價等影響較爲惡劣的情形,予以立案查處。例如,對溫州某物業管理公司不按政府定價、多收電費共計38.2357萬元的行爲進行立案查處,予以違法所得2倍處罰,共計76.4714萬元。另一方面,進一步壓實屬地監管和上級督導兩個責任,通過“三查一看一訪”對本地清理規範工作進行回頭看,緊抓工作落實和督導,強化對基層執法辦案指導力度,形成全市系統落實轉供電政策的高壓態勢和轉供電領域案件查辦的統一標尺。

在執法跟進的基礎上,市市場監管局通過開展座談、走訪調研等方式宣講政策,及時“問診開方”,引導轉供電主體將盈利重心放在壓縮運營成本和提高服務質量上。同時,採取合作引入的方式,開展一戶一表改造,對每戶轉供電主體單獨建立臺賬、開展約談,要求轉供電主體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和文件要求,進行自查自糾,並將多收電費在規定期限內退還終端用戶。

會上,市市場監管局發佈溫州市2020年涉企收費檢查專項行動方案。第一階段,時間爲4月~5月,重點圍繞水電氣價格和企業房屋租金相關優惠政策是否落實開展檢查;第二階段,時間爲6月~7月,重點圍繞物流領域和融資過程相關收費政策和港口與高速公路收費開展檢查;第三階段,時間爲8月,重點圍繞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費用和各類保證金開展檢查。

此次會議結束後,市市場監管局還舉辦了“亮劍2020”綜合執法行動——藥械化專項執法工作部署會。會上表示,今年市市場監管局緊緊圍繞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線上,嚴查銷售假劣、未註冊、特殊管控藥品、醫療機構製劑以及無資質、不憑處方銷售藥品等違法行爲;線下,嚴查疫苗、血液製品等高風險和特殊管控藥品生產企業數據造假、不按處方投料、非法使用化工原料、擅自變更生產工藝等違法行爲;嚴查中藥飲片摻雜使假、染色增重、不按規定要求炮製、從非法渠道購進等違法行爲。

(溫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陳培培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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