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1月17日消息 在早前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中提到在地鐵內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得外放聲音,不過據頭條新聞報道,昨日在湖北武漢有一位老人在乘坐地鐵時仍未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堅持外放音樂,同時並未聽取周圍乘客的勸告。

據報道,這位老人外放聲音的音量甚至大過廣播,坐在對面的一位老人好心勸阻反而被懟。外放老人表示:“你再說我跟你頂啊”,勸阻的老人無奈連說“對不起”。

之前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乘客不得有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具體包括:

• 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

• 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 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 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使用滑板、溜冰鞋;

• 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 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臥或踩踏座席;

• 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爲。

《辦法》指出,拒不遵守乘車規範的,運營單位有權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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