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站在投資人的立場上,如何保障投資人的資金安全,增強對平臺服務的信心,‘風險備用金’更名爲‘質保服務專款賬戶’似乎是一個兩全其美的選擇——既迎合了監管,也兼顧了投資人利益保護。爲何兩家行業代表性的P2P平臺,紛紛主動將“風險備用金”更名爲“質保服務專款”。

自去年《互聯網金融發展指導意見》、《網貸管理徵求意見稿》頒佈後,網貸行業如何合規發展成爲各平臺關注焦點。8月24日,伴隨《網貸管理暫行辦法》的發佈實施,網貸行業正式步入監管時代。按照監管要求,網貸平臺作爲信息中介,不能超越自身定位做信用中介之事,其中,“風險備用金”的存廢,始終是一個聚訟不已的問題。

近日,某貸發佈公告稱,將“風險備用金賬戶”變更爲按照“質保服務專款賬戶”,原風險備用金賬戶的資金100%轉移至新的質保服務專款賬戶。對於變更的緣由,拍拍貸在公告表示,是基於“網貸監管細則”出臺後的合規要求,同時爲了促進在賠標審覈時提高服務能力和質量。

其實,早在8月17日,宜人貸也發佈了將“風險備用金”更名爲“質保服務專款”的公告,宜人貸在公告中稱,依照監管與稅務部門規範性要求,宜人貸的“風險備用金”將於2016年8月23日正式更名爲“質量保障服務專款”(簡稱“質保服務專款”)。

爲何兩家行業代表性的P2P平臺,紛紛主動將“風險備用金”更名爲“質保服務專款”?

金倍樂對此認爲:

更名始於監管合規的要求

某貸曾表示,“根據我們對監管細則的理解,我們覺得風險備用金這個名字會讓人聯想到P2P平臺是信用中介,容易讓大家理解爲是一種擔保,忽略對風險的重視。而事實上,P2P網貸平臺提供的是信息中介服務。”

金倍樂小編認爲:“在8月24日發佈的監管細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中,並沒有對風險備用金作出明確規定。站在投資人的立場上,如何保障投資人的資金安全,增強對平臺服務的信心,‘風險備用金’更名爲‘質保服務專款賬戶’似乎是一個兩全其美的選擇——既迎合了監管,也兼顧了投資人利益保護。”

金倍樂:P2P網貸風險備用金更名說明啥

某貸高管稱,將“風險備用金”更名爲“質保服務專款”的目的,是更爲嚴謹和明確地表達這一款項的用途,更名前後提供本息償付的規則沒有變化。“我們一直嚴格遵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和今年8月24日正式落地的《暫行辦法》,承擔信息中介的職能,而不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投資有風險,風險的承接機制,一句話,風險誰買單,不僅僅是一個投資人教育就能解決的問題,站在投資人的立場上,如何有效確保投資安全,更多地提現的是一種市場博弈的結果。

如果說,打破剛兌,是網貸行業秩序重建的起點,那麼,對投資人的風險補償,則是秩序重建後市場競爭和博弈的必然。具體來說,在監管缺失、野蠻發展的時代,行業良莠不齊,很多時候“風險備用金”或者保本擔保,往往是流於形式的“空頭支票”。進入監管時代,行業出清,治理規範之後,平臺競爭的是風控和服務。平臺通過自身風控水平的不斷完善,讓渡一部分風險補償金,來獲得投資人青睞,在市場競爭中贏得主動。從這個意義上講,質保基金絕不是“過渡”的產物,而是市場競爭和博弈的必然,必將長期存在。

在“保障用戶權益、符合法律法規”之間如何平衡?風險備用金更名,對投資者和監管來講都能實現雙贏,或許是一種有效的平衡。

有業內人士認爲,“但風險備用金的存續,也取決於資產模式的區別。對從事個人抵押貸款的平臺來說,銀行存管上線後,對風險備用金的需求就可有可無。”實際上,這種過高估計抵押模式的說法必須需要警惕。因爲,作爲抵押模式,一旦形成逾期和壞賬,抵押物變現本身需要一定的時間,而這段時間內如何確保投資人的權益,平臺絕不能是 “甩手掌櫃”,其中,哪家平臺具備了“質保服務基金”,就更能在市場競爭獲得客戶認可。

金倍樂認爲:“其實,對P2P網貸行業的監管,採取的是創新監管和適度監管的原則,監管更多提現的是一種底限法則。監管要求平臺不能進行自擔保,更多地是出於對行業亂象的撥亂反正,規範行業發展;而建立在公平市場競爭基礎上的風險補償和平臺自身實力基礎上的‘質保基金’,順應了投資人心理需求,必將成爲未來主流平臺發展中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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