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已备案知识产权的,通知权利人并 由权利人申请扣留,由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对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 行政处理决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依申请保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可以向货物进出 口地海关申请扣留,由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并由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4月21日,枣庄海关关员走进辖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山东康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

枣庄海关关员在企业进行现场宣讲 (郜振民 摄)

据了解,2020年度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从4月20日开始至4月26日结束。活动期间,枣庄海关结合疫情防控现状,主动梳理辖区医疗器械和防疫物资出口企业25家(第一批),积极引导企业向海关备案知识产权,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择优遴选培塑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坚决打击出口医疗器械和防疫物资的侵权假冒行为,助力枣庄制造医疗器械和防疫物资“龙腾”出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识五问五答

01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答: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 利权、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实施的保护。即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商 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世界博览会和奥林匹克标志。

0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模式都有哪些?

答:海关可以采取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执法模式。

依申请保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可以向货物进出 口地海关申请扣留,由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并由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已备案知识产权的,通知权利人并 由权利人申请扣留,由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对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 行政处理决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海关认定侵权的,依法没收并对当事人实施罚款, 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03知识产权权利人如何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答:权利人自行办理备案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 织必须委托境内的代理人办理。

要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的,应先登录互联网 + 海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备案系统”)的网站(网址为:http://online.customs.gov.cn),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步 注册为系统用户

登录互联网 + 海关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完善用户信息并提交。

第二步 录入备案申请数据

登录备案申请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并提交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 相关信息。

第三步 收到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通知

海关总署会在申请人提交备案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 决定。对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权利人可以根据海关总署驳回理由,修改申请内容并再 次提交。

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网站可以下载《系统使用指南》,了解详细申请流程。

04企业进出口侵权货物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一是行政责任。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认定构成侵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并对进出口 企业处以货物价值 30% 以下的罚款。

二是刑事责任。如果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海关会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民事责任。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以依法对进出口企业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四是信用惩戒。海关本着“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与企业信用管理工 作对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因进出口侵犯知识 产权货物的企业,依法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实施联合惩。

05海关如何处置携带侵权物品进出境案件?

答:邮寄、进出境旅客自行携带、分离运输侵权物品进出境的,海关按照以下程序处置携带侵权物品进出境案件:

一是自愿放弃。涉案侵权物品价值较低且当事人声明放弃的,海关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二是适用简单程序。当事人不同意放弃或涉案侵权物品价值较高的案件,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海关依照简单程序办理侵权案件:

1.当事人书面承认物品侵权且以书面形式当场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的 ;

2.当事人当场进行陈述、申辩,经海关当场复核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接受复核 意见并书面承认物品侵权。

在简单程序案件中,海关当场做出没收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不加处罚款。

三是适用一般程序(依职权保护模式)。当事人不同意放弃的或涉案侵权物品价值较高的案件,若不符合简单程序条件或对 侵权事实存在较大争议,按照一般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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