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部隊清路障被“縱暴派”潑髒水 港網友:指手畫腳的政棍

駐港部隊幫助市民清路障。(圖片取自@駐香港部隊微博)

海外網11月17日電 駐香港部隊官方微博16日發文稱,當天下午4時20分左右,駐香港部隊官兵協助市民完成清理路障的工作。不僅恢復了交通,還贏得現場民衆的陣陣掌聲。然而,這一暖心舉動卻被有心人士潑髒水。

“縱暴派”潑髒水,論調陰陽怪氣

據香港橙新聞報道,香港反對派議員毛孟靜16日在社交平臺發文,對駐港部隊清理路障發表陰陽怪氣的論調。她還以2018年“山竹”颱風期間駐港部隊做義務工爲例,叫囂稱此類舉動“想等香港人習以爲常?”

有大批香港網民在毛孟靜貼文下留言批評,有人呼籲毛孟靜,“麻煩你多做些有建設性的事。叫人出來清理路障。香港不需要只懂指手畫腳的政棍,我們需要有心及用行動爲香港好的代表。”

也有網友質疑毛孟靜搞雙重標準,“‘山竹’颱風時,解放軍出來幫手清理,你們也沒說什麼,而暴徒破壞防火、殺人,市民自發出來清理被人打,你們也不出來譴責。現在你們沒有膽量出來幫市民清理路障,卻立即出來說解放軍?”

無獨有偶。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譚文豪、郭榮鏗也大放厥詞,污稱駐港部隊“嚴重破壞一國兩制”。對此,愛國愛港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予以批判,“郭榮鏗不單不懂主持會議,更不懂如何做人!反對派全部都是想整死香港的漢奸!”

駐港部隊清路障被“縱暴派”潑髒水 港網友:指手畫腳的政棍

駐港部隊幫助市民清路障。(圖片取自@駐香港部隊微博)

各界專家:駐港部隊義務幫忙,合情合理

對於駐港部隊義務清路障一事,有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駐港部隊官兵一向可以外出進行非軍事的正常活動,清理垃圾的行爲並不是《基本法》第十四條所指的“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李浩然指出,駐港部隊官兵一向可以外出進行非軍事的正常活動,不過,駐港部隊有嚴格的內部管理制度而已,但這不代表官兵不得外出活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根據《駐軍法》第十一條,香港駐軍進行訓練、演習等軍事活動,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共利益的,應當事先通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但這次清除路障並非軍事行動或演習,駐港解放軍可出營做義工,這也與《基本法》十四條或十八條無關。

譚惠珠進一步解釋稱,《駐軍法》第十六條對於香港駐軍人員應該履行義務的規定中第四項爲:愛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共財產和香港居民及其他人的私有財產。譚惠珠認爲,駐港部隊協助清除路障正是愛護特區公共財產、釋放正能量的活動,“他們同市民一樣愛護香港”。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教授田飛龍也表示,駐港部隊行爲合法合理。他指出,駐港部隊清理街道的行爲並非涉及“社會治安”的問題,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因此並沒有觸及任何法律。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從現場市民的反應就可以看出駐港部隊的行爲受到大家的歡迎,因此是合乎情理的。

軍事界專家也發表了類似的觀點。軍事專家宋忠平表示,駐港解放軍走出軍營,做的是義務工作,去年在臺風過後也曾做過,“很正常”。軍事專家梁國樑則指出,示威者在九龍塘堵路,本身已妨礙了駐港部隊在九龍塘軍營的出入,軍隊予以清路實屬正常。

駐港部隊清路障被“縱暴派”潑髒水 港網友:指手畫腳的政棍

香港市民爲駐港部隊暖心舉動鼓掌。(圖片取自@駐香港部隊微博)

香港市民的掌聲說明一切

“道路猶如一個城市的血管,一團團黑色的病毒(黑衣暴徒)自11日起肆意堵塞各主要幹道,更四處縱火,甚至以汽油彈襲擊駕車路過的司機,令整個城市陷入半癱瘓的狀況,要全港市民爲暴徒的行爲買單。”香港《文匯報》17日撰文寫道。

報道稱,17日駐港部隊官兵自備掃帚及鏟等清理磚頭,並移開鐵欄,用掃帚掃去地上雜物,有市民在旁爲他們鼓掌及歡呼。衆士兵在完成清理工作後,每兩人一排列陣緩步跑回軍營內,整個過程大約半小時。

在清理期間,有記者向駐港部隊官兵瞭解是誰派他們出來清理路障,其中一名負責指揮的人員表示,他們是自發出來,“止暴制亂,每個人都應該做。”也有記者詢問會否擔心他們突然出來會讓人感覺像執法行動,給香港市民留下負面印象。該名負責人則回應:“香港市民的掌聲就是最好的形象。”他還呼籲該記者不要再拍攝,“放下手機,一起清理吧!”(海外網/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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