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平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先後於2019的6月12日、2019年7月29日兩次下發《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到平南縣××鈣業有限公司,責令陳某信在收到指令書之日起五日內支付清拖欠陳某華等37名員工的工資。收到勞動保障限期改正指令書後,張某以沒錢支付爲由,拒不支付拖欠戴某、楊某、羅某等16名民工的工資496380元。

拖欠民工工資,拒不支付被刑拘

近日,平南縣公安局破獲一起拖欠37名民工工資共595612元人民幣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依法對拖欠民工工資的犯罪嫌疑人陳某信予以刑事拘留,切實維護了廣大民工的合法權益。

陳某信於2014年開始在平南縣丹竹鎮三河村飛遙一屯經營“平南縣××鈣業有限公司”。2015年,招聘了陳某華、陳某獻等37名員工到公司工作。從2016年開始,該公司開始拖欠員工工資,截至2019年4月份,該公司共拖欠了陳某華等37名員工工資共計595612元人民幣。

平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先後於2019的6月12日、2019年7月29日兩次下發《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到平南縣××鈣業有限公司,責令陳某信在收到指令書之日起五日內支付清拖欠陳某華等37名員工的工資。但陳某信在收到《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後,以沒有錢爲由,拒不支付。

平南縣公安局接到平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送的陳某信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線索後,對陳某信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一案進行立案偵查。

2020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陳某信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二:

張某到案後家屬積極支付清拖欠工資獲民工諒解

2017年,張某與某勞務有限公司簽訂合同,承包平南城區某小區(F區)1#、2#、3#樓及附屬地下室擋土牆的外架搭建工程。後張某僱請戴謀、楊某、羅某等40多名民工作業,並簽訂協議商定工程封頂後一個月內結清工資。2019年3月份該工程封頂後,勞務有限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工程款共1842200元給張某。但張某收到工程款後,將款項用於償還信用卡的欠款以及生活開支等,沒有按時結清勞動報酬給戴某、楊某、羅某等16名民工。

2019年8月6日,平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張某發出勞動保障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張某於2019年8月12日前結清拖欠戴某、楊某、羅某等16名民工的工資。收到勞動保障限期改正指令書後,張某以沒錢支付爲由,拒不支付拖欠戴某、楊某、羅某等16名民工的工資496380元。

平南縣公安局接到平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送的張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一案後,於2019年11月28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予以刑事拘留。2019年12月4日,張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執行逮捕。

被逮捕期間,張某通過其家屬積極籌錢,於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7日分2次支付清拖欠戴某、楊某、羅某等16名民工的工資496380元,得到了民工的諒解。

目前,該案已移送平南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指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爲。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爲,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遇到拖欠工資時該怎麼辦呢?

一、遇到拖欠,先協商談判。如果沒拿到工資,要及時找到上級老闆協商溝通。

二、協商不成,找政府部門。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帶上身份證件及拖欠證據到屬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投訴處理。

三、合法維權,切不可蠻幹。廣大務工朋友平時努力工作的同時,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完工後要及時辦理結算,注意留存拖欠證據。一定要依法維權,切不可採取聚衆鬧事、封路堵門、串通造假等方式,這屬於違法行爲。

來源:平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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