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豪魯迅先生曾經有一句詩:“破帽遮顏過鬧市,漏船載酒泛中流。”

許多人讀了這句,感慨萬千:“先生日子過得可真是寒酸啊!”

戴着破帽子,沒有臉面過鬧市,怕被人認出來,出行坐不起好船,只能乘一艘漏船,日子真是悽切!

可有一個事實是:1919年,也就是100年前,魯迅先生在北京買了一套32間房“三進大四合院”,總共花了3675塊大洋,先生時年38歲。

百年後的今天,要買這樣一套房子,代價高得已經無法想象?

在民國政府時期,據說知識分子備受尊重,文學愛好者待遇的還是比較優渥的。

據記載,當時魯迅先生在教育部擔任科長,月薪是300塊大洋,而他同時還在北大等大學兼任教授。

而1918年他已經發表了《狂人日記》等小說和文章,加上這些兼職和稿費收入,他的月收入應該已經達到了400塊大洋。

如此算來,在北京買這樣一座“豪宅”,只需要花費魯迅先生一年的收入。

有很多人就很好奇,民國時期,魯迅每月領400個大洋,放在現在算什麼薪資水準?

按照相關資料的記載,對比當時和現在的物價水平,1塊大洋大約相當於現在的人民幣150元-200元。

這樣算來,魯迅先生的月薪放到現在達到了6萬-8萬元。

可即便是這種水平的高薪,買現在北京的房子,也是望塵莫及,那麼,在那個時代,北京的房價到底屬於什麼水平呢?

拿北上廣的房價做對比,當時上海的房價最高,居全國之首,廣州次於上海,北京次於廣州。

而具體到北京,拿當時的3宗房產交易舉例子:

西城區豐盛衚衕一出333.33平方米的四合院,市價225塊大洋;阜成門內王府倉衚衕一佔地半畝的四合院,市價150塊大洋;宣武門內西大街一四合院,市價2500塊大洋。

如此看來,魯迅先生不光買得起,還是買貴了。

其實,魯迅購買的那套四合院十分不錯,按照這麼多年以來房價上漲的倍數,3675大洋大概是現在1000萬元的價值!

所以大家就能明白當時魯迅領的工資,並且能夠在北京買得起房,魯迅完美詮釋了“知識即是財富”。

要知道,他的一個月工資完全足夠買下一套普通的房子。

看到這裏,你是不是也驚呼,原來他這麼有錢,坐擁千萬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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