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能够入朝做官几乎是所有平头百姓的毕生梦想,毕竟做官一则意味着能够建功立业,青史留名,二则官吏是古代社会最受人尊崇的职业,能够改变自己甚至家族的身份地位。《论语》中就曾提出过“学而优则仕”的观点,古代更是以“士农工商”来划分了职业的社会地位。
按常理说,级别越高的官职,意味着权力越大,但是偏偏有这样的一个官职,设立之初的地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帮助皇帝总理天下。但是越往后发展职能越小,到清朝时,已经沦落到虚职头衔,毫无权力,这个职位就是“三公”。
“三公”一词最早出现在东周时期。《春秋公羊传》中就有记载“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由此可见,早在春秋时期,三公就是对周天子以下,最高管理者的称呼。而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官吏制度,其中皇帝之下设置三公作为最高官职。秦朝的“三公”分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别负责政务、军事和监察百官的职权,国家大事都由三公管理和参与。
到了汉朝,西汉继承了秦朝的官吏制度,在中央设置了丞相和太尉作为最高官职,而汉武帝时,为了褒奖卫青和霍去病两位功勋大将,新设大司马一职取代太尉,所以西汉以丞相、大司马、御史大夫为三公。由此可见,此时的三公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官职,而一般是对最高官职的一个统称。
在此之后,各个朝代的官吏制度都在不断地完善,三公一职也不断进行变革,以求和当时的官吏制度想吻合。比如到北周时期,三公又改回了周朝时的太师、太傅以及太保为“三公”。直到隋唐时期,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的模式才渐渐稳定下来。
不过在三公一职的不断变化中,权力机制也发生了变化。为了维护了君主集权,全国的军权一般掌握在皇帝自己手中,最高官吏手中的军事权力逐渐削弱。而专门监督官吏的政治机构出现,也让监察百官的权力开始又一人转移向机构。最初的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所代表的权力,只剩下丞相所代表的政务权力还掌控在三公手中。
直至后来唐朝“三省六部”和明朝“内阁”的出现,丞相的职权也逐渐削弱,最后在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彻底废除丞相一职。最原始意义上的三公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都是虚衔,没有权力,成为了褒奖有功之臣的荣誉称号。
到了清朝,沿用明朝三公,担任三公的人,也都是一品大员,比如清朝名将鳌拜、年羹尧,以及名臣张廷玉等,都曾担任过三公。但此时的三公依旧是虚衔,并没有职权,只是代表荣誉。能够获得三公的头衔,是清朝大臣梦寐以求的,但是只是看中这份荣誉,因为三公的权力,可能还不如一个七品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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