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们:

根据忻府教函[2018]56号文件《关于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和《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决定8月10号、8月11号对以下二类情况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请符合以下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不侯,自负其责。

附二类条件如下:

1、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3)在2017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二O一八年八月九日

来源:晨报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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