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有自己的語言文字。藏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藏語支,除通行於我國整個藏區外,在尼泊爾、不丹、巴勒斯坦、印度等國境內也有一部分人在使用藏語。

藏語分衛藏、康、安多三大方言。衛藏主要是指現在的西藏自治區,康主要指現在的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青海省的玉樹藏族自治州等地區,安多主要指現在的青海、甘肅以及四川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等地區。衛藏和康方言都有升調,安多方言沒有升調。

吞彌桑布扎

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爲松贊干布之前就有藏文,即古象雄的“瑪爾文”,類似於漢族的甲骨文。傳統觀點則認爲藏文的創制者是吐蕃四大臣之一的吞彌桑布扎。吞彌桑布扎受贊普松贊干布所託,去印度向婆羅門勒謹及班智達日巴僧格學習文學聲明等。他學成歸來,結合藏語的實際,仿照梵文的一些文字體系創制藏文。

爲了準確而完整地翻譯理論體系龐大、哲學思想精深、名詞概念繁複的印度佛教經論,熱巴巾(806—841年)總結長期以來佛經翻譯的經驗和教訓,在此基礎上對現有的藏文作了釐定、規範和優化工作, 從而使藏文從語法結構、語音系統、詞彙類型等方面日臻完善,具有了系統的理論體系和完備的實用程序。

藏文是一種拼音文字, 屬輔音文字型。是由30個輔音字母、4個元音符號和形體別緻的符號構成的文字體系。除此之外,尚有5個反寫字母用來拼外來語。拼寫時以字根爲依據,有前加字、上加字、下加字、後加字和右後加字組成。一般認爲藏文沒有標點符號,分字標、句標、章節標、卷帙標、卷數標、邊框標、帙籤標,被稱爲藏文典籍的七種標記。

書寫自左向右。藏文字體因不同的形式而分爲兩大類,即“有頭字”和“無頭字”。“有頭字”常用於印刷、雕刻、正規文書等;“無頭字”主要用於手寫。前者相當於漢字的楷書,後者相當於漢字的行書,從而形成豐富的書法藝術。

史載, 吞彌桑布扎創制藏文後翻譯了《二十顯密經典》 、《寶星陀羅尼經》、《寶經要》、 《十善經》、 《般若十萬頌》 等經典,還寫成了《性入法》和《十三頌》等語法著作。在1300多年前能寫成如此嚴密的語法學著作,不但在中國遙居首位,在世界語言學發展史上也較早。

新藏文的創制和釐定,大大方便了譯經。經過千年積累,藏民族成爲保存以《大藏經》爲代表的佛教經典最多的民族,典籍著述卷帙浩繁,分門別類,就數量之多和內容之富而言,堪與漢文文獻相媲美,而且藏族是一個對佛經翻譯最多並譯文準確的民族。

來源:夏河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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