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陇县户籍在外上学高考生,县招办喊你回来报名!

陇县2019年高考回县考生报名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高考回县考生报名工作,特制定

以下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回县考生报名于1115日—21日集中办理(双休日正常上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陇县考试管理中心(地址:陇县崇文路3号,联系电话:09174601021

微信公众号:陇县考试管理中心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回县报名的应届生须持:

1、《陇县2019年高考报名回县考生资格审查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与考生本人复印在一张纸上);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高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回县报名的往届生须持:

1、《2019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与考生本人复印在一张纸上);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陇县2019年高考报名回县考生资格审查表》和《2019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可在陇县考试管理中心领取(或在陇县政府网教育体育局专栏下载、或根据本消息提供的样表,自行复制)。

高考特殊考生相关照顾政策(摘要)

一、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由考生向所在学校或报名点提交资料汇总后上报区招办。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现将《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我省照顾政策内容摘录如下,如有政策变化,以当年最新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应在高考报名期间申报。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或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同时符合多项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

1.烈士子女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上述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第四十八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第五十条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十一条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十二条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类考生。照顾政策中的“同等条件”涉及高考成绩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总分相同即为同等条件;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为同等条件。

二、残疾考生合理便利政策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县(区)招办将在高考体检时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市招办。根据省招办要求,区招办将在网上报名时登记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并录入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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