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縣戶籍在外上學高考生,縣招辦喊你回來報名!
原標題:隴縣戶籍在外上學高考生,縣招辦喊你回來報名!
隴縣2019年高考回縣考生報名辦法
爲了切實做好我縣2019年高考回縣考生報名工作,特制定
以下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回縣考生報名於11月15日—21日集中辦理(雙休日正常上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報名地點
隴縣考試管理中心(地址:隴縣崇文路3號,聯繫電話:09174601021
微信公衆號:隴縣考試管理中心
三、報名所需材料:
(一)回縣報名的應屆生須持:
1、《隴縣2019年高考報名回縣考生資格審查表》;
2、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監護人與考生本人複印在一張紙上);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高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通知單。
(二)回縣報名的往屆生須持:
1、《2019年陝西省高考報名非在校生學籍證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覈表》;
2、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監護人與考生本人複印在一張紙上);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
注:《隴縣2019年高考報名回縣考生資格審查表》和《2019年陝西省高考報名非在校生學籍證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覈表》可在隴縣考試管理中心領取(或在隴縣政府網教育體育局專欄下載、或根據本消息提供的樣表,自行復制)。
高考特殊考生相關照顧政策(摘要)
一、享受錄取照顧政策
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各類特殊考生,要交驗相關原始證件,同時填寫《特殊考生證明表》,並經主管部門審查蓋章,由考生向所在學校或報名點提交資料彙總後上報區招辦。其中僅屬於少數民族、不再具備其他照顧資格的考生無需填寫此表,其少數民族資格由區招辦採集考生身份證信息後審查確認。
現將《2018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我省照顧政策內容摘錄如下,如有政策變化,以當年最新爲準。符合條件的考生本人應在高考報名期間申報。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投檔或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分數投檔。同時符合多項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
1.烈士子女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2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1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其統考成績總分上增加5分投檔;
4.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統考成績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
符合上述照顧項目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覈、公示後方能予以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並使用。
第四十八條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殘疾人民警察;
3.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第五十條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五十一條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五十二條所有照顧政策只適用於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類考生。照顧政策中的“同等條件”涉及高考成績的,在梯度志願模式下,考生總分相同即爲同等條件;在平行志願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爲同等條件。
二、殘疾考生合理便利政策
根據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殘疾人蔘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教考試〔2015〕2號),參加我省高考報名並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必須在報名期間,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報名所在縣(區)招辦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縣(區)招辦將在高考體檢時組織專家組對殘疾考生進行現場確認完成綜合評估,並將書面評估報告報省、市招辦。根據省招辦要求,區招辦將在網上報名時登記殘疾考生的殘疾證號等信息,並錄入網上報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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