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发生了一起“普吉岛杀妻骗保案”,一男子为妻子连投了11份保单,总保额高达2676万。我国的法律也可以考虑对这种情形予以规范:当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审核义务,导致保单顺利承保,被保人最终被杀害的,需给付被保人家人一定的赔偿。

导语:

如果有一天,你的爱人给你买了巨额保单,并将受益人写成了自己,你会作何感想?



一、令人痛心的电影

最近,我看了一部电影,名为《受益人》。

买保险,不是爱你,而是害你


看完之后,留给我的除了痛心,还是痛心。

简单的介绍一下故事情节:

吴海(大鹏饰演),一名网管兼代驾,穷困潦倒,为了哮喘的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奋力打拼;

钟振江(张子贤饰演),一名高级会计,挪用公款,法律制裁日益逼近。

为了钱,两个人不谋而合,走到了一起。在钟振江的策划和唆使之下,开始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先是碰瓷,骗到40万,被钟振江独吞。

随后出场的是岳淼淼(柳岩饰演),一名网络主播,表明贪财、虚荣,实际上家有重病父亲和无业弟弟,生活艰辛。

这样的她,被钟振江选中,成为“杀妻骗保”的被害人。

于是,吴海被伪装成一个有钱人,和岳淼淼交往,并顺利结婚,最终诱导岳淼淼在这份保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一切就绪之后,开始了杀妻的计划。

钟振江之前得知岳淼淼不会游泳,于是安排这样一场“意外”:由吴海驾驶摩托车掉入江中,淹死岳淼淼。

事故发生后,吴海良心未泯,跑回去救岳淼淼,却惊喜的发现:岳淼淼不仅会游泳,还会潜泳,两人激动地抱在了一起...

若有雷同,绝非偶然。

电影里面的岳淼淼活下来了,可现实中的一些人却永远离开了。

去年发生了一起“普吉岛杀妻骗保案”,一男子为妻子连投了11份保单,总保额高达2676万。

带妻子前往普吉岛度假,将妻子的头按在水里,令其溺水而亡。

说巧不巧,该男子曾在我之前从事的保险经纪公司购买过一份意外险。

回访他的同事说道:接听电话的是该男子,态度恶劣,声称妻子有事,不想让妻子接到电话。

而近日,因案情所需资料庞大,法院推后审理。

我希望,是死刑。

二、保险,为何成了杀人动机

保险本是幸福的名词,象征着责任、爱心。

不曾想,却成了杀人的动机。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开始的呢?

最初的保险都是财产险,发展也更为完善,因为我们可以轻易地根据商品的实际价值确定其保额,也产生了“超额保险”的一词。

超额保险,意为保额超过保险标的本身价值的保险。

比如一辆车,价值10万元,却买了20万保额的保险,这就属于超额保险。即使车毁了,也只能赔10万。

而引申到人身险上来,并不合适。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很少有法律规定人的生命价值,不存在超额一说。

只要有足够的钱,便可以买高额的保额。

而保险合同,为射幸合同,投保人花几百块钱就可以换得几十万的保额,百倍的差距令不法分子蠢蠢欲动。

当保险成为一场赌博时,杀人骗保便发生了。

三、杀人骗保频发生,是谁的错

放眼过去,杀人骗保案频频发生,被杀的还都是最亲最近的人。

●2016年,海安男子用被子捂住儿子,儿子不停挣扎,却毫无反抗能力窒息而死,他来到这个世界才7年;

●2017年,自贡男子为了房屋首付,将母亲缚于椅子上,接通电源活活电死,过程中并用板凳不停捶打,只待母亲断气;

●2018年,某栾姓男子嗜赌成性,为了偿还巨额债务,先后将农药毒死母亲、妻子...

这些事情,过去发生过,未来也会有。

毫无疑问,投保人本人罔顾法律,杀人害命,责任最大。

可仔细想想,如果下面这些都能履行到位的话,这类事件也是可以避免的。

买保险,不是爱你,而是害你

1、教育缺失,保险认知程度低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利益、受益人、死亡保险等相关内容都做了严格的规定,也出台了法规限制了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

法律体系已经很完善了,各项法律综合来看,杀人骗保案几乎无法得逞。

可惜,普通群众却并不懂这些法律。

根据腾讯微保一则关于保险用户的调研显示:对保险较了解的仅占14.6%,绝大多数对保险一知半解。

买保险,不是爱你,而是害你

国人尚未完全接纳保险,更不会主动了解保险常识和相关法律。

如果一个人知道,骗保很难成功或者将面临严厉的刑罚时,也许他会放弃这条不归路。

2017年,部分省市将保险基础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教材里,旨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也让我们对未来的保险教育看到了曙光。

2、信息不通,保险公司失责



根据以往案例,这类杀人骗保案显著特征是:投保人在短期内给同一被保人购买了大量人身意外险,受益人均为自己。

如果保险公司之间能够做到信息互通,直接拒绝承保,被保人的死亡也是有机会避免的。

除了信息问题,往往还存在一些保险公司的失责情形:

●未审核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的保险利益、投保人资质及债务情况;

●未告知无保险利益等保险无效的行为;

●未在回访时确认被保人是否知道并认可死亡保险...

在国外有这样一个经典案例:

婶婶为孩子在3家保险公司累计投保了10万美元的保险,后杀害了孩子。

因无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出具拒赔。

孩子父母怒将3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认为没有尽到基本的审慎义务,导致保单顺利承保,保单终成了孩子被杀的动机,必须承担过失杀人罪。

我国的法律也可以考虑对这种情形予以规范:当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审核义务,导致保单顺利承保,被保人最终被杀害的,需给付被保人家人一定的赔偿。

这样的话,保险公司也有充足的动力和意愿加大审核力度,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写在最后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活着的人更应该警醒,减少道德风险,让保险归于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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