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21时许,蔡甸监狱民警徐某下班后聚餐,酒后驾私家车在汉口营房路撞伤行人,致5人受伤。后经血液鉴定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武汉市硚口区交管大队最新通报:

9日21时许,一男子驾驶牌号为鄂AP02**白色小轿车,行驶至硚口区营房路营房侧路路口时冲上人行道,将一副食店门前2处宵夜摊位撞翻,导致5人受伤,其中1人被火锅汤料烫伤。硚口区交通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住肇事者,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目前伤者情况稳定。

经现场勘查调查,肇事者为徐某(男,37岁,省司法系统蔡甸监狱狱警),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监狱局党委高度重视,坚决支持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现已责成蔡甸监狱党委对徐某依法按程序免职,并由监狱纪检部门立案,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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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五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查出酒驾后的具体处罚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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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广播电视台

责编:李兰

编辑:沈佩枫

实习编辑:刘玉娟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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