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哥,網戀嗎?”微信照片看上去是個美女,哪知道背後是一個男子部署的“溫柔陷阱”。更誇張的是,這名男子原來是受害者,被女網友詐騙後心生歹念,搖身一變成了網絡騙子詐騙錢財。

近日,清流縣城多名男子陸續在微信聊天中,被美女的“溫柔陷阱”迷惑,詐騙數額20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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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變犯罪嫌疑人

黃某,男,1990年1月出生,清流縣人,有固定職業收入,家境良好。

2017年前,黃某在網上認識一位寧德女子,兩人很快陷入網戀。誰知,被甜蜜衝昏頭腦的黃某竟然在短短几天裏被該女子騙走幾千元後,女子消失不見,他頓時醒悟,原來自己被騙了。

因爲受騙的經歷,讓黃某有了“這樣來錢快”的貪念,於是,他不再相信網絡戀情,開始萌發了上網聊天騙錢的想法。

2017年11月,他用原先在網絡上下載一漂亮女子圖片作爲微信頭像,再將微信身份改爲女性,化名爲“羅曉蕊”,並開啓微信“附近的人”功能,美麗的頭像讓附近男子嚴某動了心。

爲了取得對方信任,黃某首先發8.88元微信紅包給嚴某,嚴某也回一個8.88元微信紅包給黃某。隨後兩人很快進入戀愛聊天話題,嚴某開始稱呼“女朋友”,黃某既不答應也不拒絕。

每天兩人都聊到三更半夜甚至通宵,“羅曉蕊”的溫柔越來越打動嚴某,郎有情,“女有意”,之後的聊天中兩人開始以“老公老婆”稱呼對方。

在交往過程中,黃某以買手機、還錢、交房租或直接索要紅包等名義向嚴某要錢,先後向嚴某索要1.7萬元,嚴某都很大方地轉了微信紅包。

原本以爲自己的付出會有豐厚的回報,誰知道等來的卻是黃某以各種理由爲藉口,拒絕和自己見面,甚至將其拉進了黑名單,嚴某這才反應過來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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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局下套屢次得手

第一次順利得手後。2017年12月初,黃某又繼續開啓微信“附近的人”這一功能,坐等其他人上鉤。

附近的張某很快被列入好友。聊天不久後,黃某又以主動發紅包的方式與張某互動。第二天,黃某見張某對自己有好感,就稱自己在廈門工作,由於手機和錢包丟失,回來老家補身份證,現在用媽媽手機,就向張某借錢買手機,獲取信任後,騙取2610元。隨後,黃某又繼續用同樣的方式,騙取第三名男子吳某3000元。

黃某將所騙錢財全部用於購買奶粉、紙尿褲、買衣服等日常開銷。當被對方得知自己是詐騙時,他就以“人間蒸發”方式,再也不聯繫對方。原本以爲可以僥倖逃過法網,誰知,2018年1月3日,被害人嚴某報案至清流縣公安局,經偵查發現,黃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政策攻心,1月9日,黃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經清流法院審理認定黃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22610元,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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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

網戀若是坦誠相交,不是不可,但是面對多種多樣的微信詐騙形式,一定要多一份提防之心。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詐騙者會利用微信搖一搖或者附近的人鎖定詐騙對象進行身份僞裝,騙取信任後,再以各種理由借錢或者邀請參與投資,騙取錢財。不要輕易答應見面,詐騙者可能會在見面過程中實施人身危害或直接財物搶奪,因此一定要嚴格保護好自己的真實信息。

被騙後,不要被羞恥感所控而不敢報警,應當及時與公安機關聯繫,提供聊天記錄、轉賬交易明細及知道的所有信息,以便公安機關偵破案件,防止其他人再上當受騙。

(三明日報清流記者站 吳火招 通訊員 樂吉昌)

來源:三明日報

本期編輯:靈雨 凌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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