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清朝嘉庆二十四年(公元1819年),刑部直隶司接了一件“公公间接逼死儿媳”的案子,案子是由直隶总督发过来的。直隶总督在公函中,详细解释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今天笔者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件案子的始末。 嘉庆皇帝在位时,在直隶(今河北省)有个富翁名叫任秉衡,任秉衡是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人,他是当地的总商。任秉衡的儿媳妇姓张,我们姑且称之为张氏。张氏是个小户人家的女儿,长得很漂亮,这才得以嫁给了大富翁任秉衡的儿子任少爷。 任少爷和妻子张氏刚结婚的时候,感情还不错,后来任少爷厌倦了张氏,就开始喜新厌旧,在外面拈花惹草,夜不归宿。张氏虽不是大富人家出身,但是脾气很直,她觉得丈夫这样做是对婚姻的不忠,因此经常为此事和丈夫任少爷吵架。 任少爷自知理亏倒也没有放在心上,不过他依然我行我素。倒是任少爷的父亲任秉衡见儿媳妇张氏经常和儿子争吵,心里对儿媳妇很不满意。任秉衡认为,儿媳妇能够嫁到自己家,就是儿媳妇家祖坟冒青烟了,她不但不顺遂自己的儿子,反而因为一点小事(任秉衡也是经常浪迹青楼楚馆之人,觉得任少爷宿娼的事情是小事。)又吵又闹,显然是有失体统,于是他就想把儿媳妇给换了。 任秉衡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不久后的一天,张氏生了病,任秉衡对张氏说:“你不是嫌我儿子太风流吗,现在你病了,你不如回娘家养病,等你病好了,我让他去接你,你意下如何?”张氏不知道公公的险恶用意,就答应了,当天张氏就收拾东西回娘家养病去了。 两个月后,张氏的病彻底痊愈了,但是却没有人来接她回婆家。张氏的母亲叫做孟氏,孟氏见亲家不接女儿回去,也着了急,于是就请人去女婿家,要求女婿赶紧派人来接女儿回去。 谁知任秉衡把孟氏派来的人给臭骂一通,他让此人转告给孟氏说:“你闺女(指儿媳妇张氏)太执拗,不尊重我,这样的儿媳妇我任家要不起!以后你闺女不用回来了,你自己留着养吧。”孟氏和张氏听了任秉衡的话,很生气,于是就将此事告诉了张氏的丈夫任少爷,希望任少爷来接张氏。 谁知任少爷是个怂包,他害怕父亲,不但不肯接张氏回家,还在父亲任秉衡的逼迫下,写了一封休书,想要单方面把张氏给休了。张氏和母亲孟氏,都是善良直爽的人,她们突然遭遇这样的羞辱,自然不肯接受。不过她们无权无势,一肚子的气愤委屈无处诉说,一时想不开,居然双双在家中自缢了。 张氏和母亲孟氏自缢之后,张氏的亲人觉得她们俩死得太冤枉,于是一纸诉状将任秉衡告到了官府。官府接案之后立即开始审讯任秉衡,任秉衡虽然豪横,却也诚实,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直言不讳,并签字画押。官府认为:任秉衡身为总商,恃财倚势,因事威逼、挟制窘辱、致张孟氏母女同时自尽;本应该按照“一家二命”案来判处任秉衡死刑。 但是由于案发时,任秉衡和张氏依然是翁媳关系,属于一家人,所以官府只能按照“豪强凶恶之徒……致死一家二命,绞监候”判决,并将判决结果移交给了刑部;刑部认为直隶官府量刑太重,又将此事上奏给了嘉庆皇帝,请嘉庆皇帝定夺。 嘉庆皇帝看了卷宗之后,也认为判处任秉衡绞监候不合适,于是给了御批:从重加发乌鲁木齐,充当苦差。就这样,间接害死了儿媳妇母女二人的任秉衡,虽然在嘉庆皇帝的干预下,逃过一死,却依然被发配到乌鲁木齐去充军做苦力,这也算是罪有应得了。

参考资料:《驳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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