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结语:康美药业虚增收入,不仅仅是个会计差错问题,背后税务风险,需要引起各方关注,税务机关对这种涉嫌百亿级的虚开,应尽快启动调查程序。康美药业已明确公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行为,对康美药业涉嫌巨额虚开,相信国税总局会尽快介入调查。

作者:马军生 博士

康美药业虚构销售收入,超过百亿。从税务角度来说,这些巨额虚构收入,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牵涉虚开采购和销售增值税发票,可能导致国家税款流失,虚开行为还会触及刑事犯罪。国税总局应尽快介入调查!一、康美虚构营业收入到底几百亿?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2018年年报,全年营业收入194亿元,相比2018三季报时营业收入254亿元,反而下降60多亿。

与此同时,康美药业披露《2018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因会计差错,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更正,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调减货币资金299亿元、调增存货195亿元、调减股东权益36亿元(未分配利润32.6亿元、盈余公积3.6亿元),利润表调减营业收入89亿元、调减营业成本77亿、调增销售费用5亿元、调减净利润20亿元。

从上述调整可以看出,公司不仅在2017年度存在虚构收入和净利润,以前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严重虚增。

除了2017年度虚增89亿元外,以前年度究竟虚增了多少收入?

公司没有披露累计虚构收入,笔者试着构建假设来推测:

一)从虚增货币资金推测。假设299亿元虚增货币资金是虚构收入带来的,那么按照此前中药13%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变化比较复杂,不同年度、不同产品税率有变化,这里取13%)来测算,相应虚增不含税的营业收入至少为265亿元(=299÷1.13)

二)从调增存货规模推测。调增存货195亿元,如果冲减营业成本为195亿元,根据2017年度调减77亿元营业成本,调减营业收入为89亿元;那么195亿元的营业成本,对应的虚增营业收入约为225亿元(=89×195÷77)

三)从调减净利润来推测。2017年度调减净利润为20亿元,对应的营业收入为89亿元,累计调减净损益为36亿元,则对应的虚增营业收入约为160亿元(=89×36÷20),

四)从虚增的中药饮片及中药材贸易业务规模来推测。

以上三种推测结果,笔者估计是低于真正虚构数。

以下是2018年报和2017年报的数据,通过比对具体明细,可以看出2017年虚构收入主要项目。

表1:2018年康美业务构成情况(摘自康美药业2018年报)

表2:2017年更正前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摘自康美药业2017年报)

可以看出,2017年报虚增营业收入89亿元,主要是中药业务(中药饮片和中药材贸易)虚构收入79亿元,保健品及食品虚构收入7亿元,其余业务约虚构3亿元。

而且,从更正前的2017年报数据来看,中药和西药的收入成本存在匹配,西药真实的销售毛利高,但是公司将中药的成本结转到西药的营业收入,用中药材成本抵减西药收入,意味着中西药的进销并未真实匹配。(公司是否利用中西药在销项税率和进项抵扣政策的差异,利用人为调配收入与成本来逃税?)

从2017年会计差错更正来看,业务收入虚增主要是在中药饮片及贸易业务,这里面应该是有税务考虑。

因为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属于农产品系列,在销项税方面,比一般货物销售(例如西药及中成药等)低一档;而在进项税方面,中药材属于农产品,凭农业合作社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即可以扣除,农业合作社(农户)销售时免增值税,而购进方可以抵扣进项税。

所以,很多农业类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税务成本相对较低,而且比较容易操作,凭收购发票就可以入账,导致农业相关上市公司造假现金比较突出(万福生科、绿大地、蓝田股份等)。

为此,笔者将康美药业2011~2018年营业收入,分成中药和非中药两块来看。

2018年报中披露的2018年营业收入以及2017年更正后数据,应该相对真实可信,那么康美的中药营业收入2017年、2018年分别是41.6亿元和47.4亿元,均没有超过50亿元。

由此看来,康美药业财务报表上2011~2016年的中药业务收入存在很大水分,这六年中药收入累计达到538亿元,按照乐观估计,假定这六年中药营业收入平均为50亿元,那么六年累计中药营业收入只有300亿元,则有238亿元是虚增收入,加上2017年虚增89亿元,则公司累计虚增收入327亿元。

按常理推测,2017年之前年度的中药业务真实营业收入,应该是低于2017年度和2018年度,如果2011~2016年中药收入按年均40亿元测算,康美药业累计虚增收入预计超过387亿元。

按照康美的中药业务毛利率28%来测算,那么虚构收入带来的虚增毛利达到108亿元,虽然康美药业已调减2017年及以前年度利润36亿元,但按照本文推测的虚构收入规模来看,康美药业历史业绩还有非常大窟窿。

二、康美药业涉嫌百亿虚开,税务风险有多大?

康美药业仅自己承认的,2017年虚增收入就已达到89亿元;

2018年三季报时营业收入为254亿元,审计后2018年报全年营业收入只有194亿元,比三季度不升反降,说明2018年前三季度虚增收入至少60亿元;

加上2017年以前虚增收入数据,保守估计超过400亿元。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康美药业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营业收入,应该会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进行税务申报的;而采购成本应该也会取得相应发票,并申报进项税扣除的。

那么,问题来了,没有真实交易发生情况下,康美历年以来几百亿元虚增收入,是否已开具销售发票?如果开具了,这些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发票流向何方?是否已被对方用于抵扣? 相应的采购成本,取得的进项抵扣是否真实?如果不真实,造成的税款利益流失税务机关是否要采取措施?

从康美药业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来看,账上调增195亿元存货,冲减2017年虚增收入,涉及的增值税事项并没有说,但从资产负债表看,相应留抵税额或应交税费项目也无重大变化。

从上市公司公告来看,存货调增,既不属于销售退回,也不是当年新购进的,此次这么大存货的入账依据是什么?如果存货是真实的,相关税务事项如何处理?种种税务方面疑团,还有待未来解开。

从税务角度来说,由于自身虚增收入或利润导致多交税,税务机关也是不会退还给公司的。

但康美药业不仅仅是多交税的问题,增值税发票虚开已涉及到刑事犯罪,而且虚开采购或销售增值税发票,可能导致国家税款利益不当流失。

对涉嫌几百亿的虚开,国税总局不会、也不应坐视不理。此前,对影视明星逃税、西安奔驰收取“金融服务费”涉税事宜,国税总局都予以及时调查,并向公众公开了调查结果和处理措施。

康美药业已明确公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行为,对康美药业涉嫌巨额虚开,相信国税总局会尽快介入调查。

对于康美药业涉嫌上百亿的销售和采购发票虚开,税务风险有多大?要以税务机关根据调查情况后,最终处理后才能见分晓。

2016年9月,上市公司复华药业因接受虚开发票9亿多元,被上海税务机关查处要求补税,并开出2.67亿元的罚单。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税务成本知多少?

当年万福生科为了包装上市,各类单据全部做齐,虚构收入和利润,该交的税照常交。“外行人以为客户收入可以随意编造,其实并不容易。要让虚增的销售额没有破绽,甚至要到税务部门为假收入纳税。”

湖南常德税务部门流传一个笑话是,在上市前,万福生科曾经带着几百万到桃源地税局要求上缴税金,反而吃了闭门羹。一位投资者调侃,“我为万福生科积极主动的纳税意识倍感欣慰。”

那么公司虚增1亿元净利润,理论上要交多少税?

假定按照25%企业所得税率,16%增值税率来计算,税后净利润1亿元,则需税前利润1.3333亿元,缴纳企业所得税3333万元;而要增加1.3333亿元毛利,至少要缴纳增值税2133万元。

意味着要承担5466万元的税务成本,才能报表虚增1亿元净利润。

假定按照15%企业所得税率(高新技术),13%增值税来计算,虚增1亿元净利润则,则需要1765万元企业所得税、1529万元增值税,至少3294万元税务成本。

花了这么多税务成本,资产负债表左边增加1个亿货币资金(如果放在应收款项目,容易露出破绽),右边增加1个亿未分配利润。如果要完成造假循环,把账面资金再转出来,要么直接侵占(挂往来项目)、要么购买虚假资产(需要发票)变成各类资产项目、要么收购股权转换成商誉(被收购方要为并购溢价交企业所得税)。

有人说财务报表上虚假的高货币资金,很容易被查出来或受到质疑,但转移到其他项目也一样会露出狐狸尾巴,还要承担税务成本。例如,通过虚假收购方式,固然能把账上虚假的货币资金消化掉,比如用1个亿拿去收购股权套现,现行税法对收购溢价要交20%个人所得税(被收购方为自然人股东),看到没?又要交税2000万。

整个并购过程还要一番折腾,倒不如直接虚构在货币资金项目,来得简单粗暴又好使。从公司利益角度来说,那些搞虚假收购形成商誉并最终爆雷的上市公司,更应该受到谴责。

说这些,是要奉劝打算上市或已上市的公司不要以身试法。如果没有真实业绩支撑,指望通过违法手段包装上市的,是无法持续且迟早会被曝光。尤其是拟IPO公司,很有可能上市不成反蚀一把米。

结语:康美药业虚增收入,不仅仅是个会计差错问题,背后税务风险,需要引起各方关注,税务机关对这种涉嫌百亿级的虚开,应尽快启动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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