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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寫的買房就有停車場,現在交房了都沒見着。”“後期裝修,裝修材料從哪裏運上去?”“我們的車停到哪兒?”......11月9日,記者接到市民反映,清鎮市一居民小區開發商未履行住房合同——建設地下層條款,三棟樓640位業主拒絕驗收房產。

約200名業主聚集在自己買的房下

小區三棟樓停車場莫名“消失”

早上9點左右,在清鎮市廣大城小區,約200名業主等待開發商的說法。“全小區就只有B9.B10.B11三棟沒有地下層,合同上白紙黑字寫着要建二層地下室做停車場,驗收時才發現沒有地下層,平時施工我們又無法到達現場查看,開發商也沒有及時告知原因。今後裝修如何運輸材料?車又停向何方?”業主甘女士一愁莫展的告訴記者,她於2017年4月購買廣大城房產,看中的是,這環境較好,但是交房時發現,竟然沒有地下室。經調查,隔壁兩棟也有着同樣的遭遇。爲此,前段時間,她們聯繫其他業主一起去開發商討要說法。“前些時間和開發商有過一次商討,他們給我們的答覆只是這三棟樓下不能開挖地下室,所以商討結果也不了了之。”

業主向記者出示購房合同

因爲商討無果,甘女士與其他業主上訪了多個政府職能部門,並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重視。“清鎮市住建局聯繫了我們,將在今天下午聯繫開發商和我們對此事進行協商。”甘女士告訴記者。

協商會現場

開發商:這三棟樓不利於建地下室

下午兩點協商會開始,清鎮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開發商、業主代表三方到場。會上,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就爲何沒有地下室做出瞭解釋。“住房建設過程中,發現B9.10.11三棟地下西南角有一座山,經過專業人士勘探,地質不宜建設地下層,如果強行修建將對三棟樓的安全造成很大影響。”對於業主今後停車的問題,開發商表示,將會在其他地下室區域劃出640個車位來滿足業主的需求。

對於開發商提出的方案,業主代表很是不解。“爲何籤合同時有地下二層,交房卻沒有?中途爲何不及時告知業主施工問題?”面對這樣的質問,開發商沒有做任何解釋。

電梯沒有設置負一負二樓

訴求合理,理性維權

面對這個問題,參加協調現場的清鎮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主要矛盾在於,開發商因安全問題沒有在修建地下室,但是事情已經發生,開發商應該及時採取措施,解決業主的難題。“開發商要及時與業主協商補救措施,我們會派出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監督;包括地下室整改方案要主動與業主協商,徵求業主意見,遞交相關部門審覈,將工程進度透明,儘快解決問題,保障業主早日入住。”

會後,業主代表將開發商的處理意見傳達給了在場等候的其他業主。面對這樣的處理方式,許多業主表示不能接受。“原本自己樓下就能進入停車場,現在要去還得走一段路程,對於今後的日常生活將會有很大影響。”據悉,三方目前沒有達成一致,具體改建方案還在進一步商討中。

來源:多彩貴州網

原標題:交房日小區地下停車場莫名“失蹤” 640戶業主懵了

一點資訊貴州編輯:張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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