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華認爲,業主僅將房屋作爲自己親屬骨灰存放,且其祭拜活動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則不違法。但如果業主將房屋用於親屬以外的多人骨灰存放,且涉嫌將住宅改經營使用,是違法的。如業主雖然只存放自己親屬骨灰,但其祭拜活動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也是違法的。

新京報記者 趙利新 編輯 劉茜賢 校對 陳荻雁

據媒體報道,全國多地出現了個人購買商品房用於專門放置骨灰盒的情況,有的樓層甚至樓棟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

商品房能否用來專門安置骨灰盒?“骨灰房”是否違反了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則”?房地產開發商、銷售方及作爲行爲人的業主是否違法?其他鄰居可以維權嗎?新京報記者採訪了房地產資深律師包華和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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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點1】

房地產開發商及銷售方違法嗎?

包華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開發商、銷售方應當向購買人如實陳述房屋規劃用途。如獲悉購買人有不符合規劃用途的安排,如將住宅作爲經營使用,應當提示其行爲涉嫌違法;如果開發商、銷售商明示、暗示購買人可以改變規劃用途,則開發商、銷售方涉嫌違法。“但根據民事證據規則,如要證明開發商、銷售方涉嫌違法,需要主張者舉證。”他說。

王玉臣認爲,對於規劃爲住宅的商品房,如果作爲骨灰房銷售實際上是違反了其規劃用途,屬於違法銷售;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商品房的用途也應當遵循房屋買賣合同以及物業管理規定,如果將商品房用作骨灰房違反了相關規定,那麼業主或鄰居也可能有權要求恢復原樣。

他表示,例如,某小區商品房都屬於住宅性質房屋,在業主公約和物業服務合同中也都有相關明確約定,如果有業主將其用作骨灰房導致居住環境受到影響,那麼業主或鄰居可以向物業管理部門或相關機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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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點2】

業主私自將自家房子變成骨灰房違法嗎?

包華認爲,業主僅將房屋作爲自己親屬骨灰存放,且其祭拜活動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則不違法。但如果業主將房屋用於親屬以外的多人骨灰存放,且涉嫌將住宅改經營使用,是違法的。如業主雖然只存放自己親屬骨灰,但其祭拜活動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也是違法的。

也有專家認爲,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於住戶私自使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進行祭奠的行爲並非完全沒有限制。《殯葬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殯葬工作規劃和殯葬需要,提出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公墓、殯儀服務站等殯葬設施的數量、佈局規劃,並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這意味着殯葬設施的建設應當遵循嚴格的規劃程序,而住宅樓通常並不包括在這些規劃的殯葬設施類型之內。

另外,《殯葬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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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點3】

業主公約裏若沒有“禁止骨灰房”規定,涉事行爲人是否違法?

包華表示,業主公約、物業服務合同等均屬於約定,業主存放骨灰的行爲屬於不違約,但不等於不違法。王玉臣認爲,業主公約和物業服務合同是約定層面,達不到法律層面,即使違反了,也是違約,不是違法;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意味着這種行爲就不構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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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點4】

是否違反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則”?

包華認爲,公序良俗是民法的一項重要原則,但其與地方文化直接相關,因此不能一概而論。“比如,中國一些地方有在家設置靈堂的民俗習慣,有些靈堂是短期的,有些卻是長期的。有些地方視陰宅不吉利,有些地方的人們卻認爲陰宅風水好,屬於大吉。”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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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點5】

如何看待“骨灰房”現象?

包華認爲,殯葬方式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文化問題,倡導、引導、調解是解決矛盾的主要方法。另外,相關部門在解決這類矛盾衝突中,情、理、法三者都不可或缺。王玉臣認爲,解決因“骨灰房”現象引出的社會問題,需要人們綜合考慮法律法規、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社會文化等因素,另外,相關立法也需要進一步完善,“如果想從根本上解決這方面的問題,恐怕還要更好解決‘死有所埋’的問題,不能因爲高昂的墓地價格讓人死都死不起。”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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