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號晚九點多,大連甘井子交警大隊的民警在甘井子區文體街附近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這時一輛黑色的別克商務車行駛了過來,但這輛車開的是走走停停,難道有什麼問題,交警於是將它攔停進行檢查。交警檢查後發現,這輛商務車的駕駛員竟然是一名小孩,後面的座位上還有兩名乘客。一位是小孩的爸爸,一位是媽媽。

一瞭解,這個小孩還是小學學生,今年剛剛十一歲。孩子的父親說,自己的孩子是開賽車的,駕駛技術不錯,這次因爲離家路程很短,就想讓孩子練練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警方對駕駛員的母親,小孩的直接監護人,罰款兩千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扣除十二分。讓自己十一歲的孩子開車,自己還敢坐在車裏,這父母不僅心大,膽子也是真不小。多虧了民警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否則釀出了大禍,後悔都來不及。

(素材來源:大連公共頻道 實習編輯: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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