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6月,全省多地迎來持續高溫伴隨着氣溫上升,山東職工將有一份“清涼補貼”到賬。從6月1日起,我省將持續爲職工發放一筆防暑降溫費。按照往年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爲每月140元。發放時間爲6-9月。

本月起山東將發放“清涼補貼” 給員工的清涼飲料等不能衝抵防暑降溫費

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的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適用本辦法。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防暑降溫費的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發放夏季防暑降溫費,所需費用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本月起山東將發放“清涼補貼” 給員工的清涼飲料等不能衝抵防暑降溫費

用人單位在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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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機關事業單位沒有這份“高溫補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戶外露天作業,參照《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執行。

據介紹,上述所提到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者是指機關中的編外人員,也就是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這部分工作人員有防暑降溫補貼。

本月起山東將發放“清涼補貼” 給員工的清涼飲料等不能衝抵防暑降溫費

此外,除了發放津貼,用人單位應給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衝抵防暑降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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