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1 10:40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王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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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州椒江獵捕了三隻野生鳥禽,裝進鳥籠帶上大客車想帶回家孝敬長輩。孝心可嘉,但其非法獵捕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爲卻犯了法。近日,經武義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抓鳥孝敬長輩的楊某因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10月11日,武義縣森林公安局接到高速交警報警電話,稱在G25長深高速武義服務區對一輛浙江黃岩至貴州安順的長途大客車進行檢查時,在行李艙內發現兩個用黑布包裹着的鐵籠子,裏面裝着三隻疑似野生鳥禽。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將鐵籠的主人楊某帶回調查。

經審查,楊某來自貴州。今年10月,楊某在臺州椒江打工期間,發現住處附近有很多鳥兒,於是他在房子後面的樹上搭設了粘網,又從網上下載鳥叫聲到手機上,將手機放在捕鳥網中進行誘捕。粘網加上模仿的鳥鳴聲,真的吸引來了鳥兒,楊某先後捕到一隻貓頭鷹、兩隻畫眉。想到家裏有長輩養鳥,楊某又在當地花鳥市場買了兩隻鳥籠,準備乘車帶回老家送給長輩當寵物飼養,不想竟在回家的路上被查獲。經鑑定,楊某獵捕的三隻鳥中,一隻爲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斑頭鵂鶹(貓頭鷹),另外兩隻是浙江省重點保護動物畫眉。

10月19,該案被移送至武義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武義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楊某的行爲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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