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又出事了!

就在今晨,寶安區107國道

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

一輛出租車追尾三輪電動車

騎車男子當場身亡

從現場圖片中可以看到

被撞的三輪車零部件散落一地

究竟發生了什麼?

2018年7月21日5時許,廖某鬱駕駛粵BD04015號電動出租車在107輔道由南往北行駛至寶安區西鄉街道南太天橋路段時,該車車頭與同方向前方行駛由李某楷駕駛的無號牌超標電動三輪車車尾發生碰撞,造成車輛損壞及李某楷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詢問肇事司機廖某鬱,得知事發時其正駕駛車輛準備回福永橋頭交接班。行至事發地點時,因犯困打瞌睡,突然看到一個黑影,隨後發生了交通事故,下車查看時才發現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而騎車男子已當場死亡。

初查原因:

廖某鬱駕駛機動車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涉嫌疲勞駕駛,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主要過錯;

李某楷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登記且無臨時號牌、涉嫌駕駛燈光存在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另一方面過錯。

目前,該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一個疲勞駕駛,一個違法上路

其實安全隱患早就埋下了!

然而,話音未落

電動三輪車又出事了... ...

因電動三輪車死亡

這已是今年第七人

大家都知道,在深圳

電動、機動三輪車是全市禁行的!

針對電動車、三輪車違法

近年來,深圳交警加大整治力度

多次開展全市大整治模式

但總有部分三輪車車主

不僅抱有僥倖心理上路

還違法載人載物

最終導致意外的發生……

有些幸運沒有人員傷亡

有些結局就悲傷了

這一個個血淋淋的案例

傷害的不只是一個生命

更是對一個家庭的重創和摧毀

有人說:

我送快遞難道也不能騎三輪車嗎?

對此,蜀黍表示:NO!

蜀黍在每一次大整治中

明確要求快遞企業杜絕使用

違規的電動(機動)三輪車

但是,有個別快遞從業人員及快遞點

依然違法現象突出

看這堆成小山丘的貨

如此上路,安全嗎?

接下來,交警將繼續加大管理和督促,按照市政府協調會議精神,結合各快遞企業置換電動三輪車過渡期的承諾,積極有序推動快遞電動三輪車置換爲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或新能源汽車2018年7月底要求送快遞業電動三輪車全部退出。

從8月1日起

快遞三輪車上路行駛的

車輛一律暫扣

無證駕駛的,一律拘留

超標電動車、摩托車

電動、機動三輪車一律禁騎!

最後,蜀黍再次提醒廣大市民

生命無小事

請遵守交規,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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